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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務度假打工青年專區

最後更新日期:112/11/23 列印
度假打工青年專區
本專區係僅提供保戶於海外度假打工時之續保說明,若為初次投保或於國內續保者,請參閱下列初次投保續保說明,或電洽本公司顧客服務中心0800-700-365。
於國外續保者,免再辦理續保申請,只要主約有效期間所約定繳費儲金帳戶有足夠金額扣交續年保險費(主約+附約保險費),該傷害保險附約即自動續保。
傷害保險及醫療保險種類(附約):

續保(主約有效期間免申請):

本公司傷害保險附約係屬自動續保商品,只要主約有效期間所約定繳費儲金帳戶有足夠金額扣交續年度保險費(主約+附約保險費),該傷害保險附約即自動續保,保戶免再辦理續保申請。

相關網頁連結:

外交部度假打工專區
領事事務局

初次投保(出國前至附近郵局辦理):

本公司傷害保險僅能以「附約」發售,必須先購買現售人壽保險商品主約(一年期定期壽險除外)後,才能附加上述傷害保險附約。
現售壽險商品(主約)
  • 郵幸福保險

    郵幸福保險

    1.於屆滿3、6、9、12保單週年日,領回「生存保險金」。

    2.繳費期間 15年,期滿一次領回「滿期保險金」。

  • 常鴻增額保險

    常鴻增額保險

    1.保險金額自第1保單年度起按基本保額依年單利5%逐年遞增至第20保單年度止。

    2.每屆滿2年之保單週年日(不含契約期滿當次),按當時基本保額10%領回生存保險金。

    3.契約滿期日,一次領回當時基本保額2倍。

  • 好利旺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

    好利旺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

    1.宣告利率機動調整  增值回饋保障加值。

    2.第1至第10保單週年日:每屆滿2年之保單週年日,按當時保險金額3%給付生存保險金,第11至第19保單週年日:每一保單週年日,按當時保險金額6%給付生存保險金。

    3.期滿按當時保險金額之1.5倍一次給付滿期保險金。

  • 金幸福保險

    金幸福保險

    1.每屆滿3、6、9、12之保單週年日,各按當時保險金額2%、3%、4%、5%領回生存保險金。
    2.契約滿期日,一次領回滿期保險金。

  • 年年常春增額保險

    年年常春增額保險

    1.保險金額自第一保單年度起按基本保額依年單利20%逐年遞增至第10保單年度止。

    2.繳費期間內,每一保單週年日按當時基本保額2%給付生存保險金;繳費期間屆滿後(含繳費期間屆滿當次)至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77歲之保單週年日,每一保單週年日按當時基本保額5%給付生存保險金。

    3.被保險人於保險年齡達78歲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且本契約仍屬有效者,本公司按當時之保險金額給付滿期保險金。

  • 常樂增額保險

    常樂增額保險

    1.保險金額自第1保單年度起按基本保額依年單利5%逐年遞增至第20保單年度止。

    2.繳費期間內,每屆滿3年、6年、9年之保單週年日及繳費期間屆滿後(含屆滿當次)至屆滿19年之保單週年日,每一保單週年日按當時基本保額6%給付生存保險金。

    3.期滿一次領回滿期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