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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待客專區

最後更新日期:113/07/26 列印
公平待客服務理念

中華郵政一直以來秉持著「以客為尊、提供誠信效率的服務」的理念提供保險服務,將公平待客、待客如己之服務理念內化滲透在每位同仁的日常作業中,用心理解客戶的感受,滿足客戶的期待,以客戶為中心,讓客戶在商品之生命週期裡都能獲得對等、合理且溫暖的對待。

公平待客10大原則
訂約公平誠信原則-與客戶訂定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之契約應本於公平合理、平等互惠及誠信原則,對客戶之責任,不得預先預定限制或免除。 注意與忠實義務原則-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時,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實義務。 廣告招攬真實原則-刊登、撥放廣告及進行業務招攬或營業促銷活動時,應確保使用之銷售文件或廣告招攬內容之真實,對客戶所負擔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內容及對其所提示之資料或說明。 商品或服務適合度原則-充分瞭解商品特性及客戶之相關資料,以確保該商品或服務對客戶之適合度。 告知與揭露原則-以客戶能充分瞭解之文字或其他方式,說明金融商品或服務之重要內容,並充分揭露風險;提供複雜性高風險商品之說明及揭露時,除以非臨櫃之自動化通路交易或客戶不予同意之情形外,應錄音或錄影。
告知與揭露原則-業務人員之酬金制度不得僅考量業續目標造成情形,應衡平考量客戶權益,金融商品或服務對本公司及客戶所產生之各項風險。 申訴保障原則-建立消費爭議處理制度,訂定申訴處理程序及設立申訴管道。 業務人員專業性原則-提供客戶商品或服務之人員,應具備各類法規對於業務人員之資格係件。 友善服務原則-對於身心障礙者及高齡者,應依據其特點採取適當友善服務措施 落實誠信經營原則-本公司從上而下應推動誠信經營文化,並採行相關措施。

公平待客推動小組組織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