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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快捷國內包裹/快捷資費查詢

最後更新日期:109/12/01 列印
寄送物品資訊(必填)

公克 註:包裹郵件限重20000公克,快捷郵件限重20000公克

公分 × 公分 × 公分
(指定 i 郵箱為收件地址,單邊最大尺寸不逾45公分、長寬高合計不逾105公分)

包裹郵件
您的寄達地區

 
另加特種資費
註:最高額50000元 (寄至 i 郵箱最高額6000元)
報值費
註:最高額50000元
快捷郵件
您的寄達地區

 
另加特種資費
註:最高額50000元 (寄至 i 郵箱最高額6000元)
報值費
註:最高額10000元
註:最高額50000元
【國內包裹說明】
1. 同縣市內係指同一名稱之縣市,如臺北市、新北市與基隆市間互寄。不同縣市則指不同名稱之縣市,如
 臺北市與臺中市間互寄,其他依此類推。
2. 各外島地區包括:澎湖地區、金門地區、馬祖地區、東引地區、烏坵地區、綠島地區、蘭嶼地區、琉球
 地區、南沙地區、東沙地區。
3. 無法投遞退回、改寄之包裹,按照寄達地寄往退回地改寄地之資費另付資費,其應交付逾期保管費者,
 並交付逾期保管費。

4.重量及尺寸限制:
   重量限制:每件不超過20公斤。
   尺寸限制:
           最小尺寸:不得小於14x9公分。成捲者:其長度及直徑之2倍,合計不得小於17公分,其最大一面
                            之尺寸不得小於10公分。
           最大尺寸:長+寬+高總和不得逾150公分。
           例外規定:包裹內容物確屬不可分裝者,得彈性放寬重量至每件限重30公斤、放寬尺寸限制至任
                             何一邊尺度不逾150公分,長度加長度以外之最大周圍合計亦不逾300公分
                             (即:1x長+2x寬+2x高不逾300公分)。

寄往臺中市和平區梨山里、平等里與南投縣仁愛鄉翠華村華岡等地區包裹,每件重量以不逾20公斤且長寬高合計亦不超過120公分為限。

5.內容物確屬不可分裝之包裹,重量逾20公斤,除以重量20公斤級計費外,另每增加1公斤加收10元(不滿1公斤按1公斤計算)。

6.內容物確屬不可分裝之包裹,包裹尺寸(長+寬+高)逾150公分者,除以實際重量計費外,另尺寸每超過10
   公分加收10元(不滿10公分按10公分計算)。
7.內容物確屬不可分裝之包裹,重量、尺寸皆超出限制時,郵資計算除以重量20公斤級計費外,另比照上述
   5.及6.,重量每增加1公斤加收10元及尺寸每超過10公分加收10元。
【國內快捷說明】
1.同縣市內係指同一名稱之縣市,如臺北市與新北市間互寄。不同縣市則指不同名稱之縣市,如臺北市
   與臺中市間互寄,其他依此類推。
2.重量及尺寸限制:
   重量限制:每件不超過20公斤。
   尺寸限制:
           最小尺寸:不得小於14x9公分。成捲者:其長度及直徑之2倍,合計不得小於17公分,其最大一面之
                            尺寸不得小於10公分。
           最大尺寸:任何一邊均不得超過100公分,且長+寬+高總和不得逾150公分。
3.收件人繳納郵資手續費,每件另收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