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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說明申購及買回流程

最後更新日期:106/03/16 列印

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印鑑、至各基金銷售局專辦窗口辦理

填妥/詳閱開戶約定書

開戶約定書影本1份交客戶收執

*上述資料僅供參考,實際作業以本公司規定、最新公開說明書或有關法令辦理。

攜帶身分證、印鑑、申購總金額款至各基金銷售局專辦窗口申購

首次申購

  1. 填妥單筆申購申請書(勾選首次申購)
  2. 另加填妥開戶約定書(郵局專用)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繳納申購金額及手續費

再次申購

  1. 填妥單筆申購申請書(勾選再次申購)
  2. 未曾簽署或異動「客戶風險屬性評估表」者請務必加填
  3. 繳納申購金額及手續費(申購總金額將以郵政劃撥方式,匯入各基金專戶)

專辦人員入機並傳真至各投信公司以電話確認無誤

劃撥收據正本及相關書表影本1份交客戶收執

投信公司於交易後7個營業日內以平信或電子郵件寄發交易確認單

首次申購
若首次申購(已向同一家投信公司辦理任一類型基金單筆或定時定額申購者即非首次申購)該投信公司基金,請先辦理新開戶作業。
申購程序及截止時間
申購程序:
填寫/審閱單筆申購申請書:請詳填受益人基本資料、購買之投信公司名稱及其基金名稱、申購金額、手續費率、手續費、申購總金額、勾選公開說明書取得方式及加蓋受益人原留印鑑。
未曾簽署或異動「客戶風險屬性評估表」者請務必加填。
繳納申購金額及手續費,申購手續費計算請詳閱本網頁購買說明>基金申購手續費。
單筆申購截止時間:
每營業日週一至週五至下午4時止。
單筆申購價金計算及手續費計算
基金申購價格以交易申購日當日淨值計算。
申購淨值依申購人申購價金進入投信基金專戶之單位淨值計算。
申購單位數=申購價金/交易申購日當日淨值。
基金申購手續費=申購金額*原始手續費率*折扣優惠(詳情請參閱本網頁購買說明>基金申購手續費)。

*上述資料僅供參考,實際作業以本公司規定、最新公開說明書或有關法令辦理。

攜帶身分證、印鑑、郵政存簿儲金簿至各基金銷售局專辦窗口申購

決定每月欲定時定額扣款之基金、投資金額及約定扣款日期

首次申購

  1. 填寫定時定額授權書(勾選首次申購)
  2. 另加填開戶約定書(郵局專用)
  3. 檢附受益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檢附郵政存簿封面局帳號影本

再次申購

  1. 填寫定時定額授權書(勾選再次申購)
  2. 未曾簽署或異動「客戶風險屬性評估表」者請務必加填
  3. 檢附郵政存簿封面局帳號影本。(授權書若有任何塗/修改,請務必在塗/修改處加蓋受益人原留存印鑑。)

專辦人員入機並將相關書表影本1份交客戶收執

於約定扣款日前送達投信公司且查核文件無誤後,並依各投信公司實際作業規定始生效後開始扣款

首次申購
若首次申購(已向同一家投信公司辦理任一類型基金單筆或定時定額申購者即非首次申購)該投信公司基金,請先辦理新開戶作業。
定時定額申購程序及受理時間
定時定額申購程序:
填寫/審閱定時定額授權書:請詳填受益人基本資料、購買之投信公司名稱及其基金名稱、每月約定申購金額、約定扣款日期、扣款人郵政存簿儲金帳戶、勾選公開說明書取得方式、加蓋受益人原留印鑑及郵局扣款帳戶印鑑(需與郵局存簿扣款帳戶印鑑相符)。
未曾簽署或異動「客戶風險屬性評估表」者請務必加填。
檢附扣款人(限受益人本人)郵政存簿封面局帳號影本。
定時定額申購受理時間:
各基金銷售局之儲匯營業時間
定時定額申購價金計算及手續費計算
基金申購價格以定時定額扣款日當日淨值計算
申購單位數=每月申購金額/定時定額扣款日當日淨值
基金申購手續費=申購金額*原始手續費率*折扣優惠(詳情請參閱本網頁購買說明>基金申購手續費)

*上述資料僅供參考,實際作業以本公司規定、最新公開說明書或有關法令辦理。

買回申請流程圖:申請買回基金時,可至本公司基金銷售局辦理,由專辦人員受理(傳真並確認再入機)、或向投信公司辦理,辦理方式有以下三種:1.逕行傳真投信公司(限已申請傳真交易)。2.親洽投信公司(或各地分公司)。3.逕行郵寄投信公司。
買回程序、地點及截止時間
至本公司基金銷售局辦理:
攜帶身分證、印鑑(基金開戶原留印鑑)。
填妥單筆申購或買回申請書(勾選買回)。
投信公司於交易後7個營業日內以平信或電子郵件寄發交易確認單。
投信公司指示保管銀行依受益人指示款項支付方式支付買回款(支付款項日期依各基金公開說明書而定)。
為方便客戶辦理基金買回,請客戶填寫開戶約定書(郵局專用)時,務必填寫「買回授權匯款帳戶」同意傳真交易方式。如客戶未填寫帳戶事後欲申請傳真交易者,請連絡各投信公司索取相關同意傳真交易申請書(事後申請傳真交易者,須依各投信公司收到變更申請單或同意書正本,始生效力。)
向投信公司辦理:
逕行傳真投信公司(限已申請傳真交易授權者):客戶傳真申請書予投信公司並電話確認印鑑及資料無誤後,買回程序即完成,買回申請書正本無須寄送投信公司。
親洽投信公司(或各地分公司):攜帶身分證、印鑑(基金開戶原留印鑑)親自至投信公司(或各地分公司)辦理。
逕行郵寄投信公司:投信公司收受買回申請書正本,並確認受益人印鑑及資料無誤後始生效力【郵寄地址請至本公司網站(www.post.gov.tw)> 代銷基金>基金資訊>投信公司資訊查詢】。
買回截止時間:
本公司基金銷售局辦理:每營業日週一至週五下午4時止;客戶自行辦理依各投信公司規定為準。
買回淨值依代理買回郵局或投信公司受理買回收件日次一營業日之單位淨值計算。逾時提出申請者,應視為次一營業日之交易。
買回價金計算及手續費計算
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買回價格,以買回日(即以文件備齊於受理時間內到達本公司基金銷售局或投信公司)之次一營業日(T+1)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計算
買回價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依上述方式計算)*買回單位數
受益人申請買回時,除基金短線交易買回費用外,不需負擔買回費
為避免受益人短線交易頻繁,稀釋基金之獲利,以致影響長期持有之受益人權益,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發行銷售及其申購或買回作業程序」有關短線交易之規定,各投信公司得依基金特性及大多數受益人權益考量,訂定短線交易期間【自申購日起7或14個日曆日內(含)】並收取短線交易買回費用【買回價金之0.01%至0.3%不等】,且該費用將再歸入基金資產。詳細短線交易之規範請以各家投信公司網站之最新公告或各基金之最新公開說明書為準
買回付款日:依各基金之最新公開說明書而定
買回價金支付時匯款所需匯費(依銀行跨行匯費級距收費而定)或郵寄支票所需郵資,保管機構將自買回價金中扣除

*上述資料僅供參考,實際作業以本公司規定、最新公開說明書或有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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