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字型大小 字型小 字型中 字型大

新手上路集郵範圍

最後更新日期:102/01/01 列印
除了郵票以外,集郵範圍還包括以下各項:
1. 首日封
(1) 新郵票黏貼在普通或特製的信封上,加蓋開始發售日的郵戳或特種郵戳,這種信封就稱為首日封。
(2) 具有查考郵票發行日期的資料功能。
(3) 首日封於1919年開始在美國使用。以後每當美國發行新郵票的時候,都有人交寄首日封,由於信封上印刷有精美圖案,於是流傳日廣,首日封仍成為普通的集郵品
2. 護票卡
從民國49年起,每套新郵票發行的時候,都會有貼票卡供應。62年開始發行,有透明護郵膠膜的插票卡片,命名為護票卡。一面上光,保留正面為無光者,以便利蓋上郵戳。
3. 實寄封
1個信封或1張明信片,貼郵票或蓋上郵資已付符誌,以顯示郵費已經交付者,都稱為實寄封。
4. 專題郵票
根據郵票的圖案或發行目的,而歸類為某1個專題的郵票。如花卉專題郵票、魚類專題郵票、奧林匹克專題郵票。
5. 小全張(小型張)
(1) 以全套或全套中的1枚或若干枚郵票,印在1張小型紙上的,稱為小全張。用來增進集郵興趣,以便紀念收藏。
(2) 小全張郵票經過剪下貼用在郵件時,如果沒有損壞到票面,都具有表示預付郵資的效力。
(3) 各國郵政發行小全張者數量不多,而且有的在空白地方另外再加印精美圖案者,普遍為集郵界所重視和愛好,成為重要的集郵品。
6. 明信片
(1) 以硬紙或堅固紙料裁製,作為通信使用的紙片。
正面的左半邊,書寫收件人的姓名地址;郵票或郵資已付標誌應該貼於或印於正面右半邊。
(2) 明信片的寄遞必須露封,不得附有貨樣或其他類似的物品,但是以紙張或其他很薄質料製成的圖解、照片、各種印花、各種小條、各種剪下的物品、地址簽條或摺疊的紙張簽條,都可牢固的貼附在明信片上,但是不得變更明信片的性質。
(3) 國內明信片可以補足郵資差額,加貼郵票寄往國外,作為國外明信片用;也可補足郵票後,作為信函類交寄。
我國郵政除發行普通明信片之外,另外發行特製明信片,如限時專送明信片、軍郵明信片等等。
(4) 1964年維也納公約規定,明信片最大不得超過長150毫米,寬107毫米,最小不得小於信函的最小限度,即100X70毫米。
7. 郵簡
用整張紙加以適當折疊粘貼而成,合信封與信於一體,封面附有郵資符誌或貼上郵票,裡面可由寄件人書寫通訊文字,依郵資符誌或郵票面值,附加成本費發售。
8. 郵戳
(1) 郵政業務上用以蓋銷郵票,或表示處理日期時刻的戳記。戳面包括地名和年月日時,它的形狀一般多為圓形,直徑大概在30毫米以內。
(2) 郵戳用在郵件表面,用以蓋銷郵票,同時記錄郵件交寄的日期和地點,以及它的經手轉運過程。
郵戳在郵史研究上是非常重要的資料,在郵學專題研究中,尤其需要依賴清晰而稀罕的銷印來做為佐證。
(3) 考證某1張郵票的起源以及使用期間,從而鑑定真假,全靠著銷印郵戳中顯示的日期和地名。郵戳的趣味與價值,往往超越郵票價值,因此原件封皮的保留,十分重要。
9. 郵品
凡是與集郵有關的物品,包括郵局發行的郵票、信封、明信片、郵簡、專冊、郵摺、郵戳、包裹印紙及一切籤條和資料,都可稱為郵品,全在集郵家蒐集範圍內。
移至智能客服(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