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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撥儲金劃撥存款

最後更新日期:107/12/17 列印
一般存款
作業說明
寄款人填寫郵政劃撥儲金存款單1份連同存款至各地郵局辦理存款。
由各地郵局撥存之款項,經本公司彙總後,寄送郵政劃撥儲金帳戶收支詳情單及存款影像資料供收款帳戶核帳。
收款帳戶可申請將前述存款資料E化傳輸,提昇核帳時效。申請時,請填寫「中華郵政劃撥業務E化服務網申請書」寄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儲匯處劃撥管理科辦理。
歡迎大宗帳戶依郵局訂定「劃撥單影像處理郵政劃撥儲金存款單規格」自行印寄存款單供客戶使用。
作業特性
以影像作業方式,可迅速處理劃撥儲金存款單據並核帳,加速通知時效。
多元化寄遞收支詳情單及影像資料,提供更便捷之服務。
手續費採二級制於收款帳戶內扣收
他人存款及非個人帳戶本戶在「付款局」所在直轄市或縣市以外行政區域之存款及託收票據,按每筆存款金額自帳戶內扣收手續費;個人帳戶本人存款及非個人帳戶本戶同縣市存款免扣手續費,該交易將不提供劃撥存款影像(檔)。
存款金額 手續費
1,000元以下 15元
1,001元以上 20元
特戶存款
作業說明
劃撥儲金收款帳戶依郵局訂定之「特戶存款單規格」自印具有「劃撥帳號」、「寄款人代號」及「存款金額」條碼(如金額無法確定時,得免印金額條碼)之郵政劃撥儲金特戶存款單(或繳款單),供郵局窗口以條碼閱讀器讀取相關資料。
臨櫃時以條碼閱讀器輸入條碼資料,相關存款資料並以網際網路連線傳輸方式回送收款帳戶銷帳。
適用繳費類別:保險費、分期付款、信用卡消費款、學雜費、工會費…等特定繳款人使用。
作業特性
將寄款人資料以「網際網路連線傳輸方式回送」,取代傳統郵遞「存款通知單」,收款帳戶可快速以電腦銷帳,簡化人工核帳作業。
手續費採三級制於收款帳戶內扣收
存款金額 手續費
100元以下 5元
101元至1,000元 10元
1,001元以上 15元
申請手續
請填寫「郵政劃撥儲金帳戶申請特戶存款暨ATM轉帳繳費約定書」一式2份。
郵政業務資料直接傳輸作業申請書」一式3份。
印有條碼之劃撥儲金特戶存款單(或繳款單)5份。
條碼種類
CODEBAR(NW-7)
CODE-39
UPC
EAN
INTERLEAVED 2 OF5
CODE/28
洽詢服務電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儲匯處劃撥管理科)
特戶服務股 (02)23914582
(02)23947992
影像處理股 (02)23414184
帳戶資料股 (02)23214095
辦理劃撥「他人」存款或特戶存款或各項繳費交易,單筆交易金額達50萬元(含)以上時:
本人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如由他人代辦交易者,應攜帶下列證明文件:
身分別 客戶(被代理人)
為本公司儲戶
單筆交易之「現金」金額達50萬元(含)以上,須攜帶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
客戶(被代理人)
非本公司儲戶
自然人 1.委託書(須經本公司查證代理事實)。
2.客戶(被代理人)、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
法人或團體 1.委託書(須經本公司查證代理事實)。
2.法人或團體相關登記證明文件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
備註:
「客戶」係指劃撥「他人」存款之「寄款人」,特戶存款及各項繳費單據上列示之「繳款人」;「代理人」係指委託代辦之受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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