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如何申請公債業務網路服務及執行操作?
壹、申請公債業務網路服務
申請公債業務網路服務請持登錄公債存摺、原留印鑑、國民身分證至原登錄公債立帳局
填具「網路郵局/e動郵局儲匯壽業務服務申請書」壹份及「網路郵局/e動郵局儲匯壽業
務服務契約」貳份加蓋帳戶印鑑後辦理。未成年身分請依照公債存摺開戶相關規定辦理。
貳、執行操作
一、公債交易
公債業務營業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三時三十分,遇星期例假日將停止
辦理公債業務。
(一)預約申購作業
1.申購期間:每期公債投標之前五個營業日起至前一營業日下午三時三十分止。
2.申購數額:以壹拾萬元之倍數為單位,每人每期公債依財政部公告限額辦理
(與臺灣證券交易所代售者合併計算),目前申購數額以壹佰伍拾萬元為上限
。如遇累積預約申購總額逾財政部所訂上限時,將取消臺灣證券交易所作業系
統逾限部分。
3.履約保證金:每預約申購登記壹拾萬元公債,繳交伍佰元;預約申購登記貳拾
萬元公債,則繳交壹仟元,以此類推。履約保證金自登錄公債開戶時約定之公
債本息撥付存款帳戶中連動扣繳,並於交割時抵充公債價款。
4.本項作業於申購期間及申購限額內可分次辦理。
(二)取消預約申購作業(限網路預約者)
1.申請期間:自辦妥預約申購登記日起至公債投標日前一營業日下午三時三十分
止可申請取消預約申購退還履約保證金,自公債投標日起即不得要求解約退還
履約保證金。
2.履約保證金之退還:每次取消預約申購數額以壹拾萬元之倍數為單位,如部分
取消申購數額,原扣繳履約保證金按比例退還且逕存入登錄公債開戶時約定之
公債本息撥付存款帳戶中。
3.本項作業於申請期間及登記申購數額內可分次辦理。
(三)登錄公債承購繳款(限網路預約者)
1.交割價格:以財政部公告之發售價格為準。
2.交割期間:自發行日起七天內辦理交割;交割期間之末日為星期例假日時順延
一天。
3.逾發行日繳交價款辦理交割作業,應補繳逾期利息,按逾期日數核計應收補息
款。
4.逾交割期間未繳交價款辦理交割作業則取消預約申購數額,並沒收履約保證金。
5.公債交割以一次為限,如係部分交割,未辦理交割之公債數額其履約保證金不
予退還。
6.交割價款自登錄公債開戶時約定之公債本息撥付存款帳戶中連動扣繳。
(四)出售登錄公債作業
1.出售價格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資金運用處逐日訂定;每一期公債每次出售
數額以壹拾萬元之倍數為單位,且以壹佰伍拾萬元為上限。另每一期公債每日
出售累計總數額以壹佰伍拾萬元為上限。
2.出售價款連動存入登錄公債開戶時約定之公債本息撥付存款帳戶中。
3.為鼓勵上網交易,出售價款均按聯名卡(郵政龍卡)優惠價計算。
二、登錄公債存摺掛失(無營業時間限制)
公債存摺遺失,可於任何時間上網將公債存摺掛失。公債存摺上網申請掛失後,如原掛失
止付之存摺尋獲,要求撤銷原掛失止付之申請時,應攜帶登錄公債存摺、原留印鑑、國民
身分證至登錄公債開戶立帳局辦理撤銷掛失。
三、可利用以下功能作公債查詢:
(一)帳戶結餘查詢
(二)未登摺資料查詢
(三)預約申購及承購資料查詢
(四)承購、出售結果查詢
四、提供密碼及使用者代號之變更(無營業時間限制)
何謂「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C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