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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HCE手機VISA卡 卡片介紹

最後更新日期:110/08/27 列印
卡片特性:
HCE手機VISA卡是透過「代碼化(ToKen)」技術,將卡片資料及金鑰儲存在安全的雲端系統,持卡人不須更換SIM卡,透過空中下載(OTA)載入卡片,以感應方式進行刷卡消費付款。
台灣行動支付
持卡人自行下載「台灣行動支付」APP並完成註冊後,即可登入APP進行卡片申請。
HCE手機VISA卡為實體VISA金融卡之虛擬化卡片,卡號僅為一組虛擬代碼,有效期限同實體VISA金融卡,實體VISA金融卡掛失、終止或效期逾限時,HCE手機VISA卡將併同掛失或失效。
卡片功能:
可於全球貼有VISA標誌,且備有感應式刷卡機的特約商店感應刷卡,惟須能接受本公司實體VISA金融卡刷卡的特約商店,才能接受HCE手機VISA卡感應刷卡。
可於有張貼「VISA」標誌QR CODE之實體或網路特店掃碼購物。
部分特約商店僅限定與其簽約之發卡行卡片刷卡(例如:全聯、全家或7-11超商…等)。目前本公司HCE手機VISA卡尚未與其合作。
可掃碼繳納指定銀行之信用卡費及台電/台水等相關費用。
感應刷卡消費限額(國內與國外消費額度合計): 幣別:新臺幣
項目\卡別 實體VISA金融卡 HCE手機VISA卡
每筆 6萬
每日 6萬
每月 10萬
調高限額
(限期30天)
(註1)
每筆 6萬
每日 15萬

每月
20萬
無月限額(註2)
實體VISA金融卡與HCE手機VISA卡消費限額合併計算
註1:持卡人可使用郵局網路ATM、撥打客服專線或臨櫃調高刷卡限額
註2:調高刷卡限額為「無月限額」:持卡人須親自臨櫃申請
國外感應刷卡消費以等值外幣計算,國外消費依消費金額換算為新臺幣結付,如交易(含辦理退款)之貨幣非為新臺幣或於國外(包含與設於國外之特約商店交易)以新臺幣交易時,則以VISA國際組織依約所列之結匯日匯率直接換算為新臺幣,持卡人應繳付之國外交易手續費,除VISA國際組織應收取之費用(目前為交易金額1%,若有異動,悉依VISA國際組織公告為準)外,每筆另按交易金額0.5%計收(如為退貨交易,則不加收)。
卡片掛失:
HCE手機VISA卡如有遺失、被竊、滅失、被搶、被詐取或其他申請人喪失占有之情形或有偽冒疑慮時,應儘速向本公司辦理掛失停用手續,未辦理掛失手續前而遭冒用,本公司已經付款者,視為對申請人已為給付。申請人辦理掛失手續之起算時點為本公司受理通知之時點。掛失HCE手機VISA卡不影響實體VISA金融卡之刷卡消費。
本公司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800-700-365
手機請撥打付費電話:(04)2354-2030
國外請撥打付費電話:國際冠碼+886-4-23542030
交易紀錄通知:
HCE手機VISA卡感應刷卡交易後,均會傳送交易紀錄供確認,不再重複傳送消費簡訊通知。
交易明細寄送:
持卡人當月有感應刷卡消費交易時,將併同實體VISA金融卡消費交易於次月初寄送交易明細單(或電子郵件交易明細單)。
通訊地址、手機號碼等聯絡資料如有變動,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儲金簿及原留印鑑至任一郵局(非通儲戶應至立帳局)辦理,或利用本公司網路ATM自行更新資料。
其他約定事項:
持卡人應遵守郵政HCE手機VISA卡服務特別約定條款郵政VISA金融卡約定條款及有關存簿儲金金融卡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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