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單歸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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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自100年11月23日起,比照金融同業辦理定期儲金歸戶作業,以儲戶身分證字號開立定期儲金總戶,並自上揭日起,新立存單自動歸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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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已開立舊存單者,如需申請歸戶(共用總戶之印鑑、密碼、對帳別等條件)時,請持舊存單原留印鑑及存單,填寫「歸戶申請書」1份,向立帳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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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存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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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戶遷移住所,不便回原立帳郵局洽辦定期存單相關業務者,可至鄰近郵局辦理。辦理時請持原留印鑑及存單,並填寫「指定續存局申請書」1份,指定續存局如未設有定期儲金總戶者,應另填寫「總戶立帳申請書」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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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業暫不受理本金(利息)已申辦自動轉存,其轉存日期於3個營業日內到期之存單,請於自動轉存日後再辦理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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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解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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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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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戶本人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原留印鑑、定期存單及郵政存簿儲金簿,至立帳郵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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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他人代辦時,受託人應繳附儲戶之委託(授權)書並出示委託人及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受託人另須在相關申請書或單據上簽名/蓋章,同時填註國民身分證號碼、住址及連絡電話,委託書須經受理局查證屬實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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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辦理定期儲金中途解約之憑辦文件,除得免提示第二身份證件外,餘比照未成年人開戶作業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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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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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解約「利息」之計算按實存期間依下列規定單利8折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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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存滿1個月者不計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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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滿1個月未滿3個月者,按實存期間,依1個月期利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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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滿3個月未滿6個月者,按實存期間,依3個月期利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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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滿6個月未滿9個月者,按實存期間,依6個月期利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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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滿9個月未滿1年者,按實存期間,依9個月期利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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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滿1年未滿2年者,按實存期間,依1年期利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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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滿2年以上者,按實存期間,依2年期利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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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戶辦理存單中途解約,給付款項應轉存儲戶本人郵政存簿儲金或劃撥儲金帳戶,或本人銀行帳戶,或開立以儲戶本人為受款人之「不得撤銷記名、禁止背書轉讓及劃線」業務專用劃撥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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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押借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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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款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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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戶辦理定期質押借款後,得於存單到期前或到期日,持『質押借款存單收條』、國民身分證及原留印鑑至立帳局辦理還款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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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押借款存單收條遺失者,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原留印鑑,至立帳局填寫「郵局質借存單收條掛失補副申請書」辦理。 |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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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戶於存單到期日,請儘速持「質押借款存單收條」及原留印鑑至立帳局辦理還款/提款手續,有關利息均計算至存單到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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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單掛失、補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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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單遺失時,除可撥打24小時顧客服務中心語音專線:0800700365(手機請改撥付費電話:(04)23542030)掛失外,儲戶本人亦可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原留印鑑,並填寫『定期存單掛失補副申請書』至立帳局辦理正式掛失/補發副存單手續,按件應收取工本費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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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換戶名/印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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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儲金總戶或存單印鑑遺失、破損或另有用途,儲戶本人請持國民身分證、新(舊)印鑑及存單至立帳局辦理更換戶名/印鑑手續,按件應收取工本費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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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提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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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單到期時,儲戶請持存單、國民身分證、原留印鑑至立帳局辦理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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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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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單逾期提取現款,其逾期利息,以原存款本金按提取日之活期存款(劃撥儲金)利率折合日息單利計算,逾期期間劃撥儲金利率有調整者,應按調整之利率分段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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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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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戶若欲提取現金,應就利息總額依千分之四稅率貼用印花稅票,惟轉存定期存單、存簿、劃撥帳戶、或受領業務專用劃撥支票則免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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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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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儲金給付利息,個人戶於新台幣2萬10元以上,除繳驗儲蓄免扣證登記外,一律扣繳10%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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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國法人/團體扣繳率為10%(提示稅捐機關免扣繳證明函者,免扣繳),非境內居住之個人(含境內居住未滿183天之本國人/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扣繳率為20%,不論利息金額多少,皆應開立扣繳憑單並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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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臨櫃辦理續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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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櫃辦理轉期續存,限「整存整付」與「分期付息」存單之續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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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存單臨櫃辦理轉期續存應於下列期限內辦理,存單逾期超過下列期間則不得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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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月期定期存單到期後1個月以內,得辦理轉期續存1、3、6、9月及1年期定期存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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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期以上定期存單到期後2個月以內,得辦理轉期續存1年期以上定期存單,如辦理續存1、3、6、9月期定期存單,則須於到期後1個月以內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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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轉期續存之新存單以臨櫃轉存日之牌告利率為準。採機動利率者,並自臨櫃轉存日起機動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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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單到期逾5年者,按「靜止戶」規定辦理。 |
自動轉帳: |
整存整付: |
到期「本息」自動轉存本人存簿/劃撥帳戶。 |
到期「本金」自動轉期續存(轉存次數不限),「利息」轉存本人/他人存簿或本人劃撥帳戶。 |
到期「本息」自動轉期續存(轉存次數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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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息: |
到期「本息」自動轉存本人存簿/劃撥帳戶。 |
到期「本金」自動轉期續存(轉存次數不限),「利息」轉存本人/他人存簿或本人劃撥帳戶。 |
每月「利息」自動轉存本人/他人存簿或本人劃撥帳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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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存整付: |
「本金」按月自本人存簿/劃撥帳戶轉撥。 |
到期「本息」自動轉存本人存簿/劃撥帳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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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押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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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按月自本人存簿/劃撥帳戶轉帳扣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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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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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戶可於新立存單時,同時申請自動轉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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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帳戶於存單到期前,提示存單及原留印鑑於立帳郵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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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存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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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閱「存簿儲金/申辦及服務項目」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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