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交通部112 年 8 月 29 日交秘字第 1125012265 號函附件「交通部提升服務品質實施計畫」 及
總公司 114 年 12 月 24 日總字第 1140500490 號函辦理。
貳、總體目標:
一、便捷服務遞送,確保效能與公平並重,發展適性的正確服務。
二、擴大社會參與,重視服務對象意見回饋,提供有感的優質服務。
三、開放政府治理,建立透明互信的合作環境,帶動創新的加值服務。
參、推動期程:
115 年 1 月至 12 月,得視整體計畫執行情形,隨時檢討與修正。
肆、實施對象:
一、整體服務機關:本局暨所轄各級郵局 。
二、本局相關業務單位: 營業管理科、企劃行銷科、政風室、會計室、勞安科、人力資源室、出納
科、郵務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