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字型大小 字型小 字型中 字型大

DHL 國際快遞DHL 國際快遞業務說明

最後更新日期:113/01/01 列印

業務簡介

合作標的
DHL全球文件、貨件國際航空快遞業務。
交寄
電子提單(建議使用) 手寫提單
交寄方式 交寄qrcode
請點擊或掃描QR code進入DHL線上填單郵局收件通路專用網站。並自行印出提單及相關單據攜至郵局交寄。
向郵局窗口索取DHL國際快遞提單填寫,除客戶簽名欄外一律以英文填寫。
配合DHL數位化政策,目前手寫提單僅供顧客現場填寫交寄,不開放攜出使用。
一、寄件應備單據及檢核事項:
快遞件類別 提單1份
(一式3聯)
商業發票2份(註1) 個案委任書1份
(註2)
出口正式報關檢核表1份
文件 χ χ χ
非文件 貨件價值高於新臺幣5萬元以上加附
註1.下載商業發票,一式2份,以英文填寫實際內容物並加註幣別。個人名義寄件,每張須簽名;公司名義寄件,每張須蓋公司大小章及發票章。
註2.下載個案委任書,填寫委任人相關欄位。以個人名義寄非文件之寄件人,須出示身分證供經辦郵局核對與個案委任書所填委任人的身分資料一致,如為錯誤的身分資料,快遞件無法完成通關。
※上述單據除個案委任書及簽名外,內容一律以英文填寫。
二、強制報關:
若貨件價值高於新臺幣5萬元以上則屬強制報關,除附上個案委任書及商業發票外,另須加附檢核表,委由DHL國際快遞代為向海關申報貨件出口。
三、注意事項:
1.配合 DHL 服務範疇更新,自 112 年 3 月 22 日起本公司恢復代收寄往歐盟會員國之 DHL 國際快遞,文件類以手寫提單或電子提單皆可交寄,惟非文件類僅限以電子提單交寄,以上如有疑問,請致電 DHL 客服 0800-769-888(手機撥打02-2503-8378)洽詢,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2.目前DHL暫停服務國家:白俄羅斯、俄羅斯及阿富汗。相關服務異動以DHL最新公告為準。
3.寄件人須提供完整且正確之內容物資訊,正確的貨品敍述方式詳見「關鍵項目檢核表及正確貨品敘述指南」。
包裝材料
DHL專屬包材尺寸表
種類 尺寸(cm)
0.5公斤便利封(文件/非文件) 35.0*27.5
1.5公斤便利箱(2號) 33.7*18.2*10.0
2.5公斤便利箱(3號) 33.7*32.2*10.0
3~5公斤便利箱(4號) 33.7*32.2*18.0
6~10公斤便利箱(5號) 33.7*32.2*34.5
11~15公斤便利箱(6號) 41.7*35.9*36.9
16~20公斤便利箱(7號) 48.1*40.4*38.9
21~25公斤便利箱(8號) 54.1*44.4*40.9
種類 500公克便利封(文件/非文件)
尺寸(cm) 35.0*27.5
種類 1.5公斤便利箱(2號)
尺寸(cm) 33.7*18.2*10.0
種類 2.5公斤便利箱(3號)
尺寸(cm) 33.7*32.2*10.0
種類 3~5公斤便利箱(4號)
尺寸(cm) 33.7*32.2*18.0
種類 6~10公斤便利箱(5號)
尺寸(cm) 33.7*32.2*34.5
種類 11~15公斤便利箱(6號)
尺寸(cm) 41.7*35.9*36.9
種類 16~20公斤便利箱(7號)
尺寸(cm) 48.1*40.4*38.9
種類 21~25公斤便利箱(8號)
尺寸(cm) 54.1*44.4*40.9
重量材積限制
寄0.5公斤以內之非文件可使用DHL便利封或寄件人自備包材交寄。
DHL免費提供專屬包材,寄件人如使用自備包材,包裝尺寸任一單邊不得大於70公分,長+寬+高不得大於162公分。
本公司僅限受理30公斤以內之DHL快遞件。使用DHL專屬包材或寄件人自備包材,計費重量皆以本公司收寄時過磅重量為最終依據。
收寄局所及運送時效
本項代收業務⾃102年11⽉開辦,經辦郵局及各局截郵時刻之詳細資訊請點擊收寄局所下載資料。
註1:
週一~週五截郵時刻前交寄者,搭乘當⽇班機出⼝。
週一~週四截郵時刻後交寄或截郵時刻D+1者,運送時效加計1工作日。
週五截郵時刻後交寄或截郵時刻D+3者,運送時效須加計3工作日。
週六截郵時刻皆為D+2,運送時效須加計2工作日。
上列截郵時刻與您的快遞件運送時效有關,寄件前請您參詢相關資訊。
註2:各局每週收寄DHL快遞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及週六之營業時間。
註3:本服務之運送時效依DHL國際快遞所公布之時效為準。
遺失、毀損遭竊之處理
本項代收業務,有關快遞件遺失、毀損被竊或其他相關服務,由DHL國際快遞負責處理,本公司僅負責受理轉介及居間協調工作。
相關服務請洽詢DHL24小時客服專線0800-769-888(手機撥打 02-2503-8378)、中華郵政客服專線0800-700-365(手機請改撥付費電話(04)2354-2030)或原經辦郵局查詢。
快遞件查詢服務電話
快遞件查詢,請洽詢DHL 24小時客服專線0800-769-888(手機撥打 02-2503-8378)、DHL追踪查詢網址:
https://mydhl.express.dhl/tw/zh/home.html#/getQuoteTab
或向原經辦郵局查詢,中華郵政客服專線0800-700-365(手機請改撥付費電話(04)2354-2030)。

禁運內容與注意事項

無法承運之貨件原則:
任何超過當地海關申報值限制之貨件。
收件人或收件地址為郵政信箱者(P.O.Box;含軍事單位)。
須代收款項的之貨件。
有價證券、現金或相當於現金(如旅行支票、背書之股票、債券匯票、信用卡、劃線支票等)。
各類藥品、食品。
液體:如化妝品、香精、墨水。
化學類或有燃點之物品,如:含汞的溫度計。
收藏的硬幣及郵票。
野生動物製品。
處理過或未處理過之動物屍體或焚化的骨灰(包含昆蟲)、人體器官、人類或動物之胚胎。
植物及植物材料、包括切花。
易腐食物及須冷凍或特殊環境控制之食物或飲料。
樂透彩券票或各國、各省、各州及當地法令禁運的賭博用品。
色情書刊、報紙、雜誌等刊物或錄影帶等影像。
任何潮濕的、會滲漏液體或發出氣味之貨件。
任何可能造成人員、設備或其它貨件延誤或毀損之貨件。
任何需要DHL申請特殊執照或許可證才得運輸、進口、出口之貨件。
標準禁運物品:
所有仿冒商品
動物
古董(易碎品)
石棉
金條
貨幣
軍火、軍火相關零組件與彈藥/武器
皮草/皮毛
危險貨品或易燃物質(IATA條例所規範物質)
大體,包括骨灰
珠寶、貴重金屬與寶石
麻醉劑(非法)/毒品
難以辨別是否為禁運品或寄達國家不接受之物品,亦可能被視為禁運物品
財產,不可承運收送法律、任何聯邦條例或法規、任何國家州政府或當地政府所禁止的產物

備註

貨件保價上限
便利封(文件):文件無商業價值。文件賠償,則以客戶提出的證明文件重製費用為準。
便利封(非文件)及便利箱:DHL提供貨件價值保障服務,收取申報海關之貨件總價值的2%作為貨件價值保障費用,每筆最低收費金額為新臺幣420元 (包含5%營業稅)。若不需要DHL提供安排貨件價值保障服務者,或未於提單上貨件價值保障欄位勾選者,則視為同意DHL運送條件與條款第6條所載之金額為最高責任額。
本業務所收運費不包含進口國關稅及當地所發生的特殊服務費。
出口物品(含醫療用口罩)至海外國家,目的地國家海關有權依據當地法令抽查快遞件、核定快遞件申報金額的正確性並裁定稅金金額,亦有權要求寄/收件人提供進一步資料說明,由於各國海關規範不一,建議您於寄件前向各國海關查詢並確認相關規範。
本公司專屬便利箱不得抵用本業務運費。
以上內容如與DHL國際快遞規定不符,將以DHL國際快遞公告為準。
為了符合飛航安全及貨物安全要求、並且減少運送途中不必要的延遲,所有經由DHL運送的貨物,都必須接受安全檢查!DHL恕不接受現金(貨幣)/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及違禁品的運送,亦禁止運送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所規定的危險品。更多詳細規定,請洽DHL24小時服務專線:0800-769-888(手機撥打02-2503-8378)
移至智能客服(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