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件資費查詢大陸函件資費查詢
最後檢視/更新日期:103/04/01
【說 明 】
- 1.信函、印刷物(書籍及小冊得展至5公斤)、新聞紙、小包每件限重不逾2公斤,盲人文件每件限重不逾7公斤,印刷物專袋每袋重量不得少於 10公斤,限重不逾25公斤。
- 2.掛號費每件另加新臺幣65元、回執費每件另加新臺幣18元。
- 3.新聞紙或雜誌有郵務營業規章第28條所定情形之一者,應按印刷物付費交寄。
- 4.105年4月1日起水陸函件僅收受平常函件,不提供掛號、回執服務。
※自115年1月14日起,寄往大陸地區之「航空普通掛號小包(含附回執)」,敬請改寄同具掛號服務(含收件人簽收、郵件追蹤、書面查詢及補償機制)之兩岸「郵政e小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