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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與民有約

最後更新日期:111/07/25 列印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郵局「經理與民有約」作業執行計畫

一、 依據:
  (一) 行政院89年10月26日(89)研展字第0020374號函頒「行政院所屬各機 關首長與民有約作業原則」辦理。
  (二) 交通部89年11月17日交秘89字第063240號函。
  (三)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室92年1月24日郵總秘字第92032號函。
二、 辦理方式:
  (一) 時間:每月第3週星期三下午3點至5點。
  (二) 地點:板橋郵局5樓會議室。
  (三) 受理民眾以書面、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親自向本局申請預約會見填寫(登記表)時,請民眾一併提出問題及相關資料,以便及時處理。
  (四) 聯絡電話:(02)22570132#695
  (五) 郵寄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395號 勞安科。
  (六) 傳真電話:(02)22596978
  (七) 電子信箱:banciaopost@mail.post.gov.tw
三、 實施要項(受理方式):
  (一) 採固定名額預約登記(原則上每次不逾10人)。
  (二) 內容相同案件以申請一次為原則。
  (三) 對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低收入戶及原住民等弱勢族群,優先受理預約登記。
  (四) 會面通知:至遲於會面前3日通知會面之時間、號次、場所(地址、交通路線及位置圖表)。
四、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