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期間:
113年6月3日起至9月30日止。
二、申請期間:
113年6月3日起至8月31日止。
三、活動對象:
符合本公司保單借款資格者(保險費付足1年以上且契約有效者)。
四、利率優惠期間:
於申請期間達成優惠條件之新增保單借款,自各該筆借款之核貸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享優惠利率。
五、優惠條件:
(一)申請期間內申辦保單借款(包括臨櫃辦理、自動櫃員機、網路ATM及行動郵局借款),「單筆保單借款金額」達新臺幣(以下同)3萬元(含)以上者,於利率優惠期間可享年利率2.38%之優惠利率,並自113年10月1日起,自動恢復按原保單借款利率計息,本公司不另行通知。
(二)參與本活動借款之保單,如於活動期間內有清償任何活動前及活動期間之借款本息者(包括全部還清、部分還清或僅還利息),則該保單活動期間之所有借款,均自核貸日起依原保單借款利率計息,不享有優惠利率。但因給付生存保險金/高等教育保險金,而由本公司自動扣抵之借款利息,或生存/高等教育保險金不足抵償保單借款利息,須以臨櫃交易補足差額以償還利息者,不在此限。
六、注意事項:
(一)其他不符合本活動優惠條件之保單借款,適用原保單借款利率。
(二)保單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時,將導致保險契約效力停止;為確保您的權益,請於借款前謹慎評估借款需求及還款能力。
(三)本公司保留解釋、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