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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簡易人壽保險法 > 第二十二條 >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無請求死亡人壽保險金額之權。 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者,無請求傷害保險金額之權。 前二項情形,有其他受益人,由其他受益人平均領受全部保險金額,無其他受益人時,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