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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開庭臨時告知需提供存證信函確認送達對造證明,但郵政網站僅能查詢三個月內的掛號紀錄,緊急在8/15(六)聯絡郵政客服詢問是否有其他辦法,當時客服人員非常積極地辦理,想到可以短時間提供的證明資料,並告知如果順利的話,可以在8/17(一)早上拿到證明。
8/17當日8時許便接到臺北郵局中山一股的電話告知已將相關證明傳真至台北市府郵局,台北市府郵局也很快地將證明提供本人,讓本人在法庭上得以提出證明。
非常感謝郵政客服、臺北郵局中山一股與台北市府郵局櫃檯人員的幫忙。
張先生 109/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