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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共享普發現金防詐騙專區請認明官方網址登記網站http://6000.gov.tw、宣導網站https://pro.6000.gov.tw,辨認方式:6000是數字0,不是英文字母o、政府機關專用網址結尾是「.gov.tw」,gov前面一定是「.」,部會冠上其他英文或數字、結尾不會有com,如遇可疑網站或訊息,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
開啟選單
  • Q
    誰可以領取普發現金款項?
    A
    於中華民國112年10月31日以前,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得領取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普發現金(下稱普發現金)新臺幣6,000元:
    (一)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
    (二)各級政府機關因公派駐國外於國內現無戶籍之人員及其具有我國國籍之眷屬。
    (三)取得臺灣地區居留許可之無戶籍國民。
    (四)大陸地區人民為國內現有戶籍國民之配偶,且取得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許可者。
    (五)外國人為國內現有戶籍國民之配偶,取得居留許可。
    (六)香港或澳門居民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取得居留許可。
    (七)前3款大陸地區人民、外國人、香港或澳門居民離婚或配偶死亡,其居留許可未廢止。
    (八)第3款至第7款之人取得定居許可,尚未設戶籍。
    (九)取得我國永久居留許可之外國人。
    11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間在國內出生並領有出生證明之國民,且其生母或生父符合以上資格之一者,亦得領取6,000元。
  • Q
    普發現金有哪些方式可以領取,如何領?
    A
    (一)登記入帳:您可透過手機、平板或電腦,於全民共享普發現金官網(https://6000.gov.tw)「登記入帳」頁面,輸入您的身分證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郵局帳號(或銀行帳號)、發放對象健保卡卡號,款項將直接撥入帳戶。
    (二)ATM領現:您可至郵局設置之ATM機臺,請先點選螢幕中「6全民共享普發現金」選項,再插入金融卡,依照畫面示輸入密碼、「發放對象健保卡號」、「金融卡持卡人之身分證號/居留證統一證號」,即可領取普發現金6,000元。
    (三)郵局領現:於郵局儲匯營業時段至櫃檯辦理
    1.親自領取:領有健保卡者,應持健保卡;未領有健保卡者,應持國民身分證或中華民國居留證等身分證明文件正本領取。
    2.委託代領:委託他人領取時,應同時出具受託人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或中華民國居留證),並由受託人簽收。
    3.攜帶健保卡規範:
    (1)以攜帶具照片之健保卡優先,未有照片之健保卡,應同時持具照片身分證明文件佐證領取。
    (2)未領有健保卡者,應持身分證(或居留證)等身分證明文件至郵局領取(未領有國民身分證民眾,得憑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委託他人領取)。
    (四)直接入帳:針對目前已例行性領取政府津貼或年金等撥款的民眾,透過現有撥款管道,不用申請,直接將普發現金匯入帳戶。包括:領有勞工保險年金給付、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年金給付、國民年金各項年金給付(含原住民給付)、老年農民福利津貼、農民退休儲金、勞工退休金之月退休金、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公費就養榮民、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安置之兒少、因公派駐國外無戶籍人員含其具有我國國籍眷屬等。
    (五)特定偏鄉造冊發放:為協助無ATM或無郵局地區的民眾領取普發現金,針對屏東縣獅子鄉、花蓮縣萬榮鄉、臺東縣金峰鄉等3個鄉的民眾,採造冊方式發放,該地區民眾可至當地派出所登記領取。
  • Q
    郵局臨櫃領取普發現金開始時間?
    A
    開放時間:112年4月17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

    臨櫃發放作業第1週(4月17日至4月22日),依「臨櫃領取人」之身分證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尾數辦理單、雙號分流。臨櫃領取人為年長者(65歲以上)或身心障礙人士,不實施分流,將優先引導至友善服務窗口用郵。


    郵局營業時間及據點,請至下列網址查詢:https://www.post.gov.tw/post/internet/I_location/index.jsp?ID=190107,或下載行動郵局APP,點選「據點預約」功能,可查詢最近之郵局,協助導航至該局,並可使用線上取號服務,節省臨櫃等候時間。
    行動郵局APP下載網址:
    Android系統: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tw.gov.post.mpost
    iOS系統:https://apps.apple.com/tw/app/%E8%A1%8C%E5%8B%95%E9%83%B5%E5%B1%80/id1598092335

  • Q
    至郵局臨櫃領取普發現金時,應攜帶哪些證件或資料?
    A
    (一)領有健保卡者,應持健保卡領取。
    (二)未領有健保卡者,應持國民身分證或中華民國居留證件等身分證明文件正本領取(未領有國民身分證之民眾,得憑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委託他人領取)。
    (三)如未領有健保卡,亦無法提供國民身分證、中華民國居留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之民眾,請洽1988專線,由1988專線引導民眾領取普發款項。
  • Q
    健保卡沒有照片,可以領取普發現金嗎?
    A
    (一)本人攜帶具有照片之健保卡為原則,如健保卡沒有照片,須持具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國民身分證或中華民國居留證)佐證。
    (二)依衛福部「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製發及存取資料管理辦法」規定,保險對象有難以提供照片之特殊情形且經健保署許可,得申請無照片健保卡:
    1.身分證為無照片者。
    2.由監所人員代辦收容人申請者。
    3.保險對象自行舉證有難以提供照片之特殊情形,如:顏面傷殘、身心障礙、重病及植物人等。
    (三)本人健保卡沒有照片,委託他人領取時,無須再出具委託人具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 Q
    我可以幫親友代領普發現金嗎?需要委託書嗎?
    A
    可以。委託他人領取時,除本人的健保卡,應同時出具受託人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包含健保卡、國民身分證或中華民國居留證)正本,並由受託人簽收。委託領取,不須填寫委託書。
  • Q
    到郵局領取普發現金要如何簽收?
    A
    (一)由「臨櫃領款人」簽收為原則:即本人領取得由本人簽收、委託他人領取應由受託人簽收。領款人須當場核對無誤後,於簽收欄簽名或蓋章,並留存聯絡電話。
    (二)如遇特殊情形領款人無法簽名(如:不會寫字)且未帶印章者,得以指印、十字或其他符號代簽名,並經二人簽名或蓋章證明之。
  • Q
    ATM開放領取款項的時間?
    A
    自112年4月10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止開放領取。
  • Q
    有哪些ATM可以領取普發現金?
    A
    (一)您可至郵局設置的ATM機臺領取,亦可至其他指定金融機構設置的ATM機臺領取,包含: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玉山商業銀行、元大商業銀行、永豐商業銀行。
    (二)ATM機臺會張貼服務識別貼紙,方便辨識領取。
  • Q
    ATM領取款項之流程及需準備物品/資料?
    A
    (一)本人領取:
    1.請備妥本人持有之金融卡、身分證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及健保卡卡號。
    2.至郵局設置之ATM機臺,請先點選螢幕中「6全民共享普發現金」選項,再插入金融卡,依照畫面示輸入密碼、「發放對象健保卡號」、「金融卡持卡人之身分證號/居留證統一證號」,即可領取普發現金6,000元。
    (二)他人代領:
    目前僅供未滿13歲孩童可由父母或監護人代領。至郵局設置之ATM機臺,請先點選螢幕中「6全民共享普發現金」選項,再插入父母或監護人自身之金融卡,依照畫面示輸入密碼、「發放對象健保卡號」(未滿13歲孩童之健保卡卡號)、「金融卡持卡人之身分證號/居留證統一證號」,即可領取普發現金6,000元。
  • Q
    跨行領取普發現金要手續費嗎?
    A
    您可持金融卡至郵局或指定金融機構設置的ATM領取普發現金6,000元,不會收取手續費。
  • Q
    於ATM領取普發現金時,發生未吐鈔情況,該怎麼處理?
    A
    如ATM因故未吐鈔,您可使用ATM旁之客服電話,並按指示撥號以聯繫客服人員,或撥打該金融機構之24小時ATM服務專線,由客服人員協助查詢處理。
    (一)臺灣銀行:(02)2191-0025、0800-025-168(限市話)
    (二)臺灣土地銀行:(02)2314-6633、0800-231-590
    (三)合作金庫商業銀行:(04)2227-3131、0800-033-175(限市話)
    (四)第一商業銀行:(02)2181-1111、0800-031-111(限市話)
    (五)華南商業銀行:(02)2181-0101轉58、0800-487-888(限市話)
    (六)彰化商業銀行:412-2222(手機請撥02-412-2222)、0800-365-889(限市話)
    (七)兆豐國際商業銀行:0800-016-168
    (八)臺灣中小企業銀行:(02)2357-7171、0800-017-171(限市話)
    (九)國泰世華商業銀行:(02)2383-1000、0800-818-001(限市話)
    (十)台新國際商業銀行:(02)2655-3355、0800-023-123(限市話)
    (十一)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2)2769-5000、0800-024-365(限市話)
    (十二)玉山商業銀行:(02)2182-1313、0800-301-313(限市話)
    (十三)元大商業銀行:(02)2182-1988、0800-688-168(限市話)
    (十四)永豐商業銀行:(02)2505-9999、0800-088-111(限市話)
    (十五)中華郵政公司:(04)2354-2030、0800-700-365(限市話)
  • Q
    為什麼我的提款卡領款失敗?
    A
    領款失敗可能情形如下:
    (一)該卡片之帳戶與輸入之身分證統一編號不一致。
    (二)該卡片之帳戶為已結清帳戶或警示帳戶。
    (三)該卡片之帳戶所屬分行離線或故障。
    (四)如有疑問請洽1988諮詢專線、發卡行客服專線,或選擇其他金融機構提款卡進行領款。
  • Q
    為何ATM會顯示「卡片帳戶為問題帳戶」?後續該如何領取款項?
    A
    (一)如果您的提款卡所屬帳戶為已結清帳戶,請更換另一張提款卡,重新至指定金融機構設置的ATM領取款項。
    (二)如果您的提款卡所屬帳戶為警示帳戶,請改以「郵局領現」方式領取。
  • Q
    登記入帳可以填寫哪些金融機構帳號?
    A
    採登記入帳方式申請普發現金,民眾可以填寫下列金融機構之帳號:
    代號   金融機構名稱                 代號   金融機構名稱      
    004    臺灣銀行                           005    臺灣土地銀行          
    006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007    第一商業銀行
    008    華南商業銀行                    009    彰化商業銀行
    011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012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013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              016    高雄銀行
    017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018    全國農業金庫
    021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          048    王道商業銀行     
    05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052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            
    053    台中商業銀行                   054    京城商業銀行     
    081    匯豐(台灣)商業銀行         101    瑞興商業銀行         
    102    華泰商業銀行                   103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              
    108    陽信商業銀行                   114    基隆第一信用合作社
    115    基隆第二信用合作社          118    板信商業銀行
    119    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          130    新竹第一信用合作社
    132    新竹第三信用合作社          146    台中市第二信用合作社         
    147    三信商業銀行                  162    彰化第六信用合作社
    204    高雄市第三信用合作社    215    花蓮第一信用合作社
    216    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          600    農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註1)
    700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803    聯邦商業銀行
    805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           806    元大商業銀行       
    807    永豐商業銀行                    808    玉山商業銀行                 
    809    凱基商業銀行                 810    星展(台灣)商業銀行
    812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816    安泰商業銀行         
    822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823    將來商業銀行
    824    連線商業銀行              
    826    樂天國際商業銀行              952    財團法人農漁會南區資訊中心(註2)
    997    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南區聯合資訊處理中心(註3)
    註1、農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會員機構共計176家,包括:宜蘭縣蘇澳區漁會、宜蘭縣頭城區漁會、桃園區漁會、新竹區漁會、通苑區漁會、南龍區漁會、彰化區漁會、新北市瑞芳區漁會、新北市萬里區漁會、基隆區漁會、新化區農會、宜蘭市農會、白河區農會、麻豆區農會、後壁區農會、下營區農會、官田區農會、大內區農會、學甲區農會、新市區農會、安定區農會、山上區農會、左鎮區農會、仁德區農會、關廟區農會、龍崎區農會、南化區農會、七股區農會、南投市農會、埔里鎮農會、竹山鎮農會、中寮鄉農會、魚池鄉農會、水里鄉農會、國姓鄉農會、鹿谷鄉農會、信義鄉農會、仁愛鄉農會、東山區農會、頭城鎮農會、羅東鎮農會、礁溪鄉農會、壯圍鄉農會、員山鄉農會、五結鄉農會、蘇澳地區農會、三星地區農會、中華民國農會中壢辦事處信用部、高雄市高雄地區農會、基隆市農會、臺中地區農會信用部、鹿港鎮農會、和美鎮農會、溪湖鎮農會、田中鎮農會、北斗鎮農會、線西鄉農會、伸港鄉農會、花壇鄉農會、大村鄉農會、社頭鄉農會、二水鄉農會、大城鄉農會、溪州鄉農會、埔鹽鄉農會、福興鄉農會、彰化市農會、北港鎮農會、土庫鎮農會、東勢鄉農會、水林鄉農會、元長鄉農會、麥寮鄉農會、林內鄉農會、內埔地區農會、大溪區農會、桃園區農會、平鎮區農會、楊梅區農會、大園區農會、蘆竹區農會、龜山區農會、八德區農會、新屋區農會、龍潭區農會、復興區農會、觀音區農會、土城區農會、三重區農會、中和地區農會、淡水區農會、樹林區農會、鶯歌區農會、三峽區農會、蘆洲區農會、五股區農會、林口區農會、泰山區農會、坪林區農會、八里區農會、金山地區農會、瑞芳地區農會、新店地區農會、深坑區農會、石碇區農會、平溪區農會、石門區農會、三芝區農會、中埔鄉農會、阿里山鄉農會、東勢區農會、清水區農會、梧棲區農會、大甲區農會、沙鹿區農會、霧峰區農會、太平區農會、烏日區農會、后里區農會、大雅區農會、潭子區農會、石岡區農會、新社區農會、大肚區農會、外埔區農會、大安區農會、龍井區農會、和平區農會、花蓮市農會、瑞穗鄉農會、玉溪地區農會、鳳榮地區農會、光豐地區農會、大里區農會、苗栗市農會、汐止區農會、新莊區農會信用部、頭份市農會、竹南鎮農會、通霄鎮農會、苑裡鎮農會、冬山鄉農會信用部、後龍鎮農會、卓蘭鎮農會、西湖鄉農會、草屯鎮農會、公館鄉農會、銅鑼鄉農會、三義鄉農會、造橋鄉農會、南庄鄉農會、臺南地區農會信用部、獅潭鄉農會、頭屋鄉農會、三灣鄉農會、大湖地區農會、板橋區農會信用部、關西鎮農會、新埔鎮農會、竹北市農會、湖口鄉農會、芎林鄉農會、寶山鄉農會、峨眉鄉農會、北埔鄉農會、竹東地區農會、橫山地區農會、新豐鄉農會、新竹市農會信用部、田尾鄉農會、北投區農會、士林區農會、內湖區農會、南港區農會、木柵區農會、景美區農會。
    註2、財團法人農漁會南區資訊中心:會員機構共計135家,包括:雲林區漁會、嘉義區漁會、南市區漁會、南縣區漁會、小港區漁會信用部、高雄區漁會信用部、永安區漁會、林園區漁會、梓官區漁會、興達港區漁會、彌陀區漁會、東港區漁會、枋寮區漁會、林邊區漁會、琉球區漁會、新港區漁會、澎湖區漁會、金門區漁會、神岡區農會、臺中市豐原區農會、名間鄉農會、集集鎮農會、二林鎮農會、永靖鄉農會、竹塘鄉農會、秀水鄉農會、芬園鄉農會、芳苑鄉農會、員林市農會、埔心鄉農會、埤頭鄉農會、二崙鄉農會、口湖鄉農會、大埤鄉農會、斗六市農會、斗南鎮農會、古坑鄉農會、台西鄉農會、四湖鄉農會、西螺鎮農會、虎尾鎮農會、崙背鄉農會、莿桐鄉農會、褒忠鄉農會、大林鎮農會、六腳鄉農會、太保市農會、水上鄉農會、布袋鎮農會、民雄鄉農會、朴子市農會、竹崎地區農會、東石鄉農會信用部、梅山鄉農會、鹿草鄉農會、番路鄉農會、新港鄉農會、溪口鄉農會、義竹鄉農會、嘉義市農會、六甲區農會、北門區農會、永康區農會、西港區農會、佳里區農會、柳營區農會、將軍區農會、善化區農會、新營區農會、楠西區農會、臺南市玉井區農會、歸仁區農會、鹽水區農會、大社區農會、大寮區農會、大樹區農會、仁武區農會、內門區農會、六龜區農會、永安區農會、田寮區農會、甲仙地區農會、杉林區農會、岡山區農會、林園區農會、阿蓮區農會、美濃區農會、茄萣區農會、梓官區農會、鳥松區農會、湖內區農會、路竹區農會、旗山區農會、鳳山區農會、橋頭區農會、燕巢區農會、彌陀區農會、九如鄉農會、竹田鄉農會、車城地區農會、里港鄉農會、佳冬鄉農會、東港鎮農會、枋山地區農會、枋寮地區農會、林邊鄉農會、長治鄉農會、南州地區農會、屏東市農會、屏東縣農會、恆春鎮農會、崁頂鄉農會、琉球鄉農會、高樹鄉農會、新園鄉農會、萬丹鄉農會、萬巒地區農會、滿州鄉農會、潮州鎮農會、麟洛鄉農會、吉安鄉農會、富里鄉農會、新秀地區農會、壽豐鄉農會、太麻里地區農會、台東地區農會、成功鎮農會、池上鄉農會、東河鄉農會、長濱鄉農會、鹿野地區農會、關山鎮農會、澎湖縣農會信用部、連江縣農會、小港區農會。
    註3、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南區聯合資訊處理中心:會員機構共計13家,包括:台北市第五信用合作社、新北市淡水信用合作社、宜蘭信用合作社、桃園信用合作社、彰化第一信用合作社、彰化第五信用合作社、彰化第十信用合作社、彰化縣鹿港信用合作社、嘉義市第三信用合作社、台南第三信用合作社、澎湖縣第一信用合作社、澎湖第二信用合作社、金門縣信用合作社。

  • Q
    如何查詢登記結果?
    A
    查詢登記結果請於6000官網首頁(https://6000.gov.tw)點選查詢登記結果→輸入本人/代領人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輸入發放對象健保卡號→點選確認送出→完成查詢登記結果。
  • Q
    為什麼登記成功了,還沒收到錢?
    A
    (一)請於官網查詢實際登記結果,查詢登記結果若有核驗失敗、入帳失敗情形,請重新於本網站登記或至ATM領取,另入帳時程以官網公告為主。
    (二)如果入帳失敗,該健保卡號將重新開放登記入帳申請,不提供入帳帳號修改,可能失敗情形如下:
    1.帳號核驗失敗,該帳號與身分證統一編號不一致。
    2.無此帳戶。
    3.帳戶已結清。
    4.帳戶為警示帳戶。
    5.如有疑問請洽1988諮詢專線或洽往來銀行客服查詢。
  • Q
    接到以「政府」為名發送電子郵件或以LINE、FACEBOOK(臉書)或其他通訊軟體發送簡訊,通知登錄普發現金的系統,應如何處理?
    A
    (一)若有疑義請撥打165反詐騙電話查證,假的網址中,多半會使用「gov.tw」作結尾,例如「ksigov.tw」、「gv.tw」誤導民眾以為這是真的政府網站,但正確的政府網站結尾應為「.gov.tw」,一個小小的點可說是天差地遠。
    (二)如不慎點入非官方之不明網頁,務必立刻關閉該網頁,不再做其他點擊動作;如曾在不明網頁輸入個人資料、信用卡或銀行帳戶資訊,請立即聯繫銀行確認是否有不明交易,如有必要應立即辦理停卡、換卡或帳戶止付等作業。
  • Q
    要領取普發現金6000元,需不需要預繳保證金或手續費呢?
    A
    (一)不用。詐欺集團經常利用簡訊、電子郵件或社群媒體等媒介,以通知中獎、領取補助或退稅為 由,要求民眾先繳納保證金或手續費,類似的通知極有可能是詐欺集團陷阱。
    (二)請牢記「只要領錢,不要轉錢」的口號,務必提高警覺,若有疑義請撥打165反詐騙電話查證。
  • Q
    遇到公家機關的人員或接到公家機關的來電,說要協助我處理領取普發金的事,我該怎麼做?
    A
    (一)先進行查證,問清楚對方的工作地點、職稱、真實姓名,以確定是否確有其事。您可以自行上網搜尋該公務機關的電話,亦可撥打165反詐騙電話,或打110由警察機關協助查證。
    (二)千萬不要撥打對方提供的電話號碼,或用回撥電話的方式進行查證。
    (三)在查證之前,不要將任何個人資訊、證件、金融帳戶、提款卡、印章、現金提供給對方,也不要依照對方的指示行動。
  • Q
    遇到檢調單位人員說我的帳戶有問題,無法領取普發現金,或說我盜領、誤領別人6000元,要配合調查,我該怎麼做?
    A
    (一)請您不要慌張,先進行查證。您可以撥打165反詐騙電話,或打110由警察機關協助查證。
    (二)提醒您,撥打165或110都不會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如果對方以「偵查不公開」為由,要求您不可撥打165、110或告訴別人,您極有可能是遇到了詐欺集團,此時應該報警或向他人求助。
  • Q
    領取普發6000元現金會需要依照指示操作ATM或網路銀行嗎?
    A
    不用。任何公務員或銀行人員都不會用電話要求您操作網路銀行或ATM輸入資料。詐欺集團常用輸入編號或確認資料等藉口,讓您在轉帳的畫面輸入數字,只要對方要求您依照指示操作ATM或網路銀行,請您務必要提高警覺,並立即撥打165或110報警。
  • Q
    我要如何協助親朋好友避免因為普發6000元現金而受騙上當?
    A
    (一)首要之務為查證,請告訴親朋好友,收到普發現金相關訊息或來電,一定要先撥打165或110查證。也可以親自跑一趟公務機關洽詢承辦人員,以免受騙上當。
    (二)應告知家中長者,勿聽信來源不明假消息,勿隨意點開簡訊所附短網頁連結,對於不明來訪者應提高警覺,勿輕易讓陌生人進入家中,更不可任意出示或交付銀行存摺、印章等個人資料。平時亦可多傳送政府官方網頁所製作之普發現金程序懶人包或簡單易懂宣傳影片供長輩參考。
  • Q
    出現普發現金疑似遭冒領情形怎麼處理?
    A
    請民眾前往鄰近派出所報案(須當面受理,無法接受110電話報案),民眾取得報案三聯單後,致電1988提供報案三聯單單號。
  • Q
    如民眾於112年3月22日(含當日)後亡歿,還可以領取普發款項嗎?
    A
    (一)參考振興五倍券發放經驗,亡歿者係以紙本五倍券領用日首日作為認定資格起點。爰此,本次普發現金係以登記入帳首日112年3月22日作為認定資格起點,自登記首日(即112年3月22日)起至發放截止日,符合資格者,得領取新臺幣6千元。
    (二)民眾於112年3月22日(含當日)後亡歿者,需請亡歿者家屬先電洽1988專線,並提供給1988專線亡歿者死亡證明及戶籍謄本證明文件影本,經確認符合領取資格且未領取等相關作業程序後,再由1988專線通知亡歿者家屬前往郵局領取款項。
    (三)符合領取資格之亡歿者家屬前往郵局領取時,應檢附亡歿者之死亡證明正本或除戶戶籍謄本正本,並請家屬填寫「全民共享普發現金切結書」,交付郵局存查。
  • Q
    新生兒如何領取普發現金?
    A
    一、112年9月30日(含當日)以前出生之新生兒,領取期限至112年10月31日:
    請儘速辦理出生登記及申領健保卡,並於112年10月31日以前,由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代為領取,可透過登記入帳、ATM領現或郵局領現,選擇最適合之方式領取。
    二、11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國內出生之新生兒,領取期限至113年1月31日:
    (一)領取資格為在國內出生並領有出生證明之國民,且其生母或生父於112年10月31日前,符合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普發現金辦法第3條第1項各款資格之一者,配合出生通報時程,建議於新生兒出生10日後,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正本,至郵局臨櫃領取,領取期限至113年1月31日。
    (二)郵局臨櫃領取時應攜帶之證明文件:
    1.生母符合領取資格:
    (1)生母親自領取:新生兒出生證明及生母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2)生父親自領取:新生兒出生證明、生母及生父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3)生母或生父委託他人代領:新生兒出生證明、生母及代領人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註:出生證明係指由公、私立醫療機構或合格助產士等開具之出生證明書)
    2.生母未符合領取資格,請先辦妥出生登記後,撥打1988客服專線,經確認生父符合領取資格,再由1988客服專線通知領取:
    (1)生父親自領取:新生兒出生證明及生父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2)生母親自領取:新生兒出生證明、生父及生母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3)生母或生父委託他人代領:新生兒出生證明、生父及代領人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三、如民眾至郵局臨櫃未能領取成功或有其他任何問題,請撥打1988客服專線(服務時間為8:30-18:30,非服務時間請依語音指示留言)。
  • Q
    「https://pro.6000.gov.tw」是詐騙網址嗎?
    A
    不是,本次全民共享普發現金分別建置全民共享普發現金登記網站(https://6000.gov.tw)及宣導網站(https://pro.6000.gov.tw),避免民眾上網登記領取時造成網路壅塞,達到分流目的。兩個網站可相互連結,民眾可依需求分別瀏覽,皆為全民共享普發現金官網。兩個網址結尾都是政府機關專用「.gov.tw」,請安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