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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取期間:自112年4月17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止。臨櫃發放作業第1週(4月17日至4月22日),依「臨櫃領取人」之身分證號或居留證號尾數辦理單、雙號分流。臨櫃領取人為年長者(65歲以上)或身障人士,不實施分流,將優先引導至友善服務窗口用郵。
- 領取時段:請於郵局儲匯營業時間至櫃檯辦理。查詢各郵局據點及儲匯營業時間請按此,或撥打24小時顧客服務專線0800-700-365,手機請改撥付費電話04-23542030
- 領取對象:請參閱Q&A問答集。
- 領取方式:
- 親自領取:領有健保卡者,應持健保卡;未領有健保卡者,應持國民身分證或中華民國居留證等身分證明文件正本領取。
- 委託代領:委託他人領取時,應同時出具受託人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包含健保卡、國民身分證或中華民國居留證)正本,並由受託人簽收。
- 攜帶健保卡規範:
- 以攜帶具照片之健保卡優先,未有照片之健保卡,應同時持具照片身分證明文件佐證領取。
- 未領有健保卡者,應持國民身分證(或中華民國居留證)等身分證明文件至郵局領取(未領有國民身分證或中華民國居留證之民眾,得憑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委託他人領取)。
- 注意事項:
- 發放初期可能人潮較多,為節省您寶貴時間,請善用登記入帳或ATM領現。
- 建議下載行動郵局APP,點選「據點預約」功能,即可查詢鄰近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