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公司申請辦理新增業務,應檢具營業計畫書,其內容應包括下列各款: 一、 申請辦理之業務項目及理由。  二、 董事會會議紀錄。  三、 辦理業務之法令依據及相關法令之評估分析。  四、 業務作業原則、方針及內部組織分工。  五、 業務要點及流程。  六、 業務之內部控制重點、風險管理措施及內部稽核制度。  七、 會計處理方式。  八、 人員配置及設備評估。  九、 與客戶往來之相關書面文件。  十、 對客戶權利義務之影響分析。  十一、 市場展望及效益評估。  十二、 其他經交通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中央銀行規定應提出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