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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02/01/01 列印

民眾申請檔案閱覽、抄錄或複製收費標準為何?

本公司目前依檔案管理局訂定之「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收費。

(一)閱覽、抄錄機關檔案,每2小時收取新臺幣20元;不足2小時,以2小時
   計算。

(二)複製機關檔案,影印機黑白複印者,B4(含)尺寸以下,每張2元;A3尺
   寸,每張3元。

(三)複製檔案,如另需提供郵寄服務者,其郵遞費以實支數額計算,每次並加
   收處理費新臺幣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