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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常見問題保險服務

最後更新日期:106/11/08 列印

七、如何辦理保單終止?

(一)請要保人攜帶保險單、國民身分證、印章及郵政存簿儲金簿,至經辦郵局辦理,惟終止可領回款項可能會低於所繳保險費,請慎重考慮。
(二)要保人得隨時終止契約,保險費繳納1年以上者,並得申請返還應得之保單價值準備金。91年12月31日以前成立之契約,因領款人為受益人,要保人申請終止時應會同受益人辦理。92年1月1日以後成立之契約(含附約) 領款人為要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