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戶服務保戶申訴

最後檢視/更新日期:114/06/24 列印
保戶申訴簡介

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或其他基於保險契約或法律規定,得向保險公司主張權利之人,其提出申訴時,需填寫申訴書,(請下載申訴書)亦可自行以一般信紙書寫,記載姓名、聯絡方式、保單資料、被保險人身分證統一編號、事由及依據(或檢具相關文件)等,依下述任一方式送出,本公司即會派專人辦理。

申訴管道:
1. 郵寄:106409台北市愛國東路216號3樓(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收)
2. 傳真:(02)23914525 (請撥打02-23931261#3739確認)
以上第1.2項---請點選此處下載申訴書
3. 保險局、金融消費評議中心、院首長信箱或其他機構
4. 線上申訴
注意事項:申訴人須為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或其他基於保險契約或法律規定,得向本公司主張權利之人。
(*)星號為必填欄位

*申訴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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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權聲明:中華郵政公司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就上述輸入所取得之個人資料,僅作處理申訴目的之用,不會將申訴書相關資料移作其他目的使用。倘您不同意提供上述資料於本公司,請恕無法受理。

申訴作業流程圖說明
保戶向各等郵局、各級郵局或本公司壽險處提出申訴或申請評議後之處理流程分述如下:
各等郵局或各級郵局受理申訴案件並審慎處理後,由受理單位回復保戶。若遇申訴案件無法解決,則移請本公司壽險處處理,並由本公司壽險處將處理結果回復申訴人。
本公司壽險處受理申訴或申請評議案件後,由專責人員依據案件爭議內容分辦各相關科承辦,由各相關科判斷是否須先送經辦局查明案情,若是,先由經辦局查明處理再由承辦單位處理,若否,直接由承辦單位處理,最後再將處理結果回復申訴人。
郵政壽險保戶申訴流程圖

申訴作業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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