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制度於1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為我國司法史上首次由國民與職業法官共同審判的制度,深具時代意義,本公司為誌紀念,特發行小全張1張,內含面值28元郵票1枚。
郵票以國民法官法庭為主題,版銘部分為國定古蹟司法大廈圖案。國民法官法庭由6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共同組成,負責審理重大刑事案件,年滿23歲以上的國民,皆有機會被抽選為國民法官,藉由積極參與、提供多元觀點,讓司法更貼近民眾想法,提升司法的透明度,加深國民對司法的理解與信賴。
1.首日封(195毫米 × 120毫米):每個新臺幣3元
2.貼票卡:每張新臺幣8元
3.護票卡:每張新臺幣8元
4.活頁集郵卡(含護卡套):每張新臺幣8元
5.明信片:每套新臺幣20元
以上均自民國111年12月29日開始發售。
6.預銷首日戳小全張封:每個新臺幣31元
以上自民國112年1月3日開始發售。
顧客如有需要,請向全國各地郵局、郵政博物館洽購,或上網至「中華郵政集郵電子商城」(
https://stamp.post.gov.tw)訂購。
紀念郵戳:
鐫刻紀念郵戳1式交全國各地郵局及郵政博物館,配合於郵票發行當天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