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警察局 表揚函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17日 |
發文字號:投警刑二字第1110003241號 |
受獎人:李O城、黃O金、陳O雪、凌O婷、廖O盛、凌O婷、黃O輝、曾O傑。
編號 |
發生日期 |
郵局名稱 |
攔阻金額 |
案情摘要 |
1 |
110.11.2 |
埔里南光郵局 |
652,441 |
賴小姐於110.11.02寫好提款單欲辦理匯款,因神情有點緊張,所以經辦人員即提問匯款的用途為何、匯款的對象是誰、為何需要匯這麼多金額,顧客含混其詞、不甚清楚,因此懷疑有被詐騙的可能,先請其鎮定、想清楚並說明匯款隨時可以不急於一時,有問題可以告知或至警察局備案處理,防止被詐騙即金錢上的損失。 |
2 |
110.11.09 |
草屯郵局 |
150,000 |
余小姐來局辦理跨行匯款,並由經辦人員黃姓同仁辦理,當原匯款遭退匯時,陳襄理發現該帳戶為衍生管制帳戶,察覺有異,電聯余女告知退款時,並主動關懷詢問,經研判疑遭遇「假親友、真詐騙」遂即聯繫中正派出所報案。余女到場後,陳襄理與黃員共同勸說並拖延時間,待警方到場後向余女詳細解釋後,終於打消匯款念頭,並將款項存回其帳戶。 |
3 |
110.12.16 |
草屯碧山郵局 |
450,000 |
許先生欲辦理跨行匯款匯至一銀小港分行。經理放行時驚覺該戶名有異,請同仁凌○婷打電話至銀行,詢問該分行是否有賈竣傑專員。經該分行查證內部並無賈姓專員,故本局又致電顧客兒子,欲了解該筆款項之受款人是否認識。經過多方查詢,確認為詐騙案件,隔日便至草屯派出所報案,請求派員到場協助處理,顧客亦配合警方至派出所釐清案情。 |
4 |
110.12.24 |
仁愛霧社郵局 |
130,000 |
顧客蔡小姐至本局欲辦理跨行匯款,匯款人聲稱接到中華電信欠繳通話費,後續又稱接到金管會人員來電,連偵查隊都致電通知其涉及疑似洗錢案,同仁聽聞即時通報,並告知這是種詐騙手法,最後由主管通報警方到場處理。 |
5 |
111.01.26 |
信義和社郵局 |
42,000 |
謝小姐經通訊軟體管道要還6年欠款,但該債權人欲另用第三人帳戶作為匯款帳戶,且與債權人所言地緣不符,又該帳戶經本局查詢有短期大額金流,列為管制帳戶,故通報分局並阻止民眾匯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