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包裹國內包裹資費表

一.普通資費(客戶到郵局窗口交寄以重量計算)
資費單位:新臺幣(元)
重量 地區名稱
1.臺灣本島同縣市內互寄
2.臺北市、新北市與基隆間互寄
3.各外島島內互寄
臺灣本島不同縣市(包含南沙地區、東沙地區)互寄 臺灣本島、澎湖地區、金門地區、馬祖地區、東引地區、烏坵地區、綠島地區、蘭嶼地區、琉球地區間互寄
宅配 i 郵箱取件/自郵領件 宅配 i 郵箱取件/自郵領件 宅配 i 郵箱取件/自郵領件
不逾5公斤 70 48 80 58 100 78
逾5公斤
不逾10公斤
90 68 100 78 125 103
逾10公斤
不逾15公斤
110 88 120 98 150 128
逾15公斤
不逾20公斤
135 113 145 123 180 158
備註 ※國內包裹可指定i郵箱為收件地址,限重20公斤,單邊最大尺寸不逾45公分,次長邊不得逾34公分及27公分,長寬高相加不超過105公分,並請預留足夠空間方便收件人及郵務士拿取。
宅配
重量 地區名稱
1.臺灣本島同縣市內互寄
2.臺北市、新北市與基隆間互寄
3.各外島島內互寄
不逾5公斤 70
逾5公斤
不逾10公斤
90
逾10公斤
不逾15公斤
110
逾15公斤
不逾20公斤
135
i郵箱取件/自郵領件
重量 地區名稱
1.臺灣本島同縣市內互寄
2.臺北市、新北市與基隆間互寄
3.各外島島內互寄
不逾5公斤 48
逾5公斤
不逾10公斤
68
逾10公斤
不逾15公斤
88
逾15公斤
不逾20公斤
113
宅配
重量 地區名稱
臺灣本島不同縣市(包含南沙地區、東沙地區)互寄
不逾5公斤 80
逾5公斤
不逾10公斤
100
逾10公斤
不逾15公斤
120
逾15公斤
不逾20公斤
145
i郵箱取件/自郵領件
重量 地區名稱
臺灣本島不同縣市(包含南沙地區、東沙地區)互寄
不逾5公斤 58
逾5公斤
不逾10公斤
78
逾10公斤
不逾15公斤
98
逾15公斤
不逾20公斤
123
宅配
重量 地區名稱
臺灣本島、澎湖地區、金門地區、馬祖地區、東引地區、烏坵地區、綠島地區、蘭嶼地區、琉球地區間互寄
不逾5公斤 100
逾5公斤
不逾10公斤
125
逾10公斤
不逾15公斤
150
逾15公斤
不逾20公斤
180
i郵箱取件/自郵領件
重量 地區名稱
臺灣本島、澎湖地區、金門地區、馬祖地區、東引地區、烏坵地區、綠島地區、蘭嶼地區、琉球地區間互寄
不逾5公斤 78
逾5公斤
不逾10公斤
103
逾10公斤
不逾15公斤
128
逾15公斤
不逾20公斤
158
備註:※國內包裹可指定i郵箱為收件地址,限重20公斤,單邊最大尺寸不逾45公分,次長邊不得逾34公分及27公分,長寬高相加不超過105公分,並請預留足夠空間方便收件人及郵務士拿取。
二.普通資費 (客戶通知到府收件並當場繳付郵資完成收寄手續,以外箱尺寸計算)
資費單位:新臺幣(元)
尺寸(長+寬+高) 地區名稱
1.臺灣本島同縣市內互寄
2.臺北市、新北市與基隆間互寄
3.各外島島內互寄
臺灣本島不同縣市(包含南沙地區、東沙地區)互寄 臺灣本島、澎湖地區、金門地區、馬祖地區、東引地區、烏坵地區、綠島地區、蘭嶼地區、琉球地區間互寄
宅配 i 郵箱取件/自郵領件 宅配 i 郵箱取件/自郵領件 宅配 i 郵箱取件/自郵領件
60公分以下 70 48 80 58 100 78
逾60公分不逾90公分 90 68 100 78 125 103
逾90公分不逾120公分※ 110 88 120 98 150 128
逾120公分不逾150公分 135 - 145 - 180 -
備註 ※國內包裹可指定i郵箱為收件地址,限重20公斤,單邊最大尺寸不逾45公分,次長邊不得逾34公分及27公分,長寬高相加不超過105公分,並請預留足夠空間方便收件人及郵務士拿取。
宅配
尺寸(長+寬+高) 地區名稱
1.臺灣本島同縣市內互寄
2.臺北市、新北市與基隆間互寄
3.各外島島內互寄
60公分以下 70
逾60公分不逾90公分 90
逾90公分不逾120公分 110
逾120公分不逾150公分 135
i 郵箱取件/自郵領件
尺寸(長+寬+高) 地區名稱
1.臺灣本島同縣市內互寄
2.臺北市、新北市與基隆間互寄
3.各外島島內互寄
60公分以下 48
逾60公分不逾90公分 68
逾90公分不逾120公分※ 88
逾120公分不逾150公分 -
宅配
尺寸(長+寬+高) 地區名稱
臺灣本島不同縣市(包含南沙地區、東沙地區)互寄
60公分以下 80
逾60公分不逾90公分 100
逾90公分不逾120公分 120
逾120公分不逾150公分 145
i 郵箱取件/自郵領件
尺寸(長+寬+高) 地區名稱
臺灣本島不同縣市(包含南沙地區、東沙地區)互寄
60公分以下 58
逾60公分不逾90公分 78
逾90公分不逾120公分 98
逾120公分不逾150公分 -
宅配
尺寸(長+寬+高) 地區名稱
臺灣本島、澎湖地區、金門地區、馬祖地區、東引地區、烏坵地區、綠島地區、蘭嶼地區、琉球地區間互寄
60公分以下 100
逾60公分不逾90公分 125
逾90公分不逾120公分 150
逾120公分不逾150公分 180
i 郵箱取件/自郵領件
尺寸(長+寬+高) 地區名稱
臺灣本島、澎湖地區、金門地區、馬祖地區、東引地區、烏坵地區、綠島地區、蘭嶼地區、琉球地區間互寄
60公分以下 78
逾60公分不逾90公分 103
逾90公分不逾120公分 128
逾120公分不逾150公分 -
備註:※國內包裹可指定i郵箱為收件地址,限重20公斤,單邊最大尺寸不逾45公分,次長邊不得逾34公分及27公分,長寬高相加不超過105公分,並請預留足夠空間方便收件人及郵務士拿取。
三.特種資費
資費別 計費標準 資費(新臺幣元)
報值費 除掛號包裹普通資費外,另加報值費:每千元或其畸零數,報值最高額50,000元 4
代收貨款費
(內含報值費及轉帳匯費)














代收貨款金額不逾新臺幣2,000元者 30
代收貨款金額逾2,000元不逾5,000元者 50
代收貨款金額逾5,000元不逾10,000元者 80
代收貨款金額逾10,000元不逾20,000元者 110
代收貨款金額逾20,000元不逾25,000元者 130
代收貨款金額逾25,000元不逾30,000元者 150
代收貨款金額逾30,000元不逾35,000元者 170
代收貨款金額逾35,000元不逾40,000元者 190
代收貨款金額逾40,000元不逾45,000元者 210
代收貨款金額逾45,000元不逾50,000元者 230
四.其他資費
資費別 計費標準 資費(新臺幣元)
回執費(請使用白色回執) 每件 15
回執附掛號費(請使用紅色回執) 每件 25
補發回執費 每件 20
傳真查詢費 每件 10
撤回費 每件 15
包裹副執據費 每件 20
代收貨款包裹分批領取費 每次 8
收件人繳納郵資包裹手續費 每件 8
逾期保管費 自第16日起每件每逾1日收逾期保管費 6
備註:
1. 交寄限制:
物品限制:依郵件處理規則第37條規定之禁寄物品。
重量限制:單件20公斤以上不收寄。
尺寸限制:長+寬+高總和不得逾150公分。
寄往臺中市和平區梨山里、平等里與南投縣仁愛鄉翠華村華岡等地區包裹,每件重量以不逾20公斤且長寬高合計亦不超過120公分為限。
例外規定:包裹內容物確屬不可分裝者,得彈性放寬重量至每件限重30公斤、放寬尺寸限制至任何一邊尺度不逾150公分,長度加長度以外之最大周圍合計亦不逾300公分(即:1x長+2x寬+2x高不逾300公分)。
其它限制:貴重物品請以國內報值包裹交寄。
2.超出資費級距別之郵資計算:(內容物須為不可分裝)

(一)客戶到郵局窗口交寄:

重量未逾20公斤,但尺寸(長+寬+高)逾150公分者,除以實際重量計費外,另尺寸每超過10公分加收10元(不滿10公分按10公分計算)。例如:重量為11公斤,但尺寸(長+寬+高)為175公分之包裹,若在臺灣本島同縣市交寄,則其應收郵資為140元(依實際重量計費110元+超尺寸計費30元)。
重量逾20公斤,但尺寸(長+寬+高)未逾150公分者,除以重量20公斤級計費外,另每增加1公斤加收10元(不滿1公斤按1公斤計算)。例如:尺寸(長+寬+高)為113公分,但重量為23.5公斤之包裹,若是臺灣本島不同縣市互寄,則其應收郵資為185元(20公斤級距計費145元+超重計費40元)。
重量逾20公斤且尺寸(長+寬+高)逾150公分者,除以重量20公斤級計費,另每增加1公斤加收10元及尺寸每超過10公分加收10元。例如:重量為23.5公斤,且尺寸(長+寬+高)為175公分之包裹,若是臺灣本島不同縣市互寄,則其應收郵資為215元(20公斤級距計費145元+超重計費40元+超尺寸計費30元)。

(二)客戶通知到府收件:郵資計算比照(一)之方式。
   (上門收件者須為本公司之簽約大客戶,並經同意者,方提供本項服務。)
3. 郵政便利箱、袋服務:不分本地、外地及外島採全區單一價格收費。
已付費便利袋(A4尺寸):每件65元。
已付費寶貝便利袋:每件70元。
已付費便利箱(共分5款式):長型、方型、長柱型每件80元;90cm便利箱每件110元;小型便利箱每件65元。
上述便利箱、袋資費均為短期促銷價,倘有調整將另行公告。
便利箱(袋)內裝信函時,應按『信函』計價或採『混合交寄』。
重複使用便利箱,可享抵減郵資3-12元優惠(適用抵減郵資者,交寄時需按便利箱原資費計費,國際郵件各依其規定辦理。)。詳情請查詢便利箱(袋)專屬網站。
4. 收寄優惠措施(便利箱袋不適用):
交寄同一地址、同一收件人如有2件以上包裹,每件資費減收10元。(應以現金繳付郵資,自備郵票代替現金使用者不適用。)
存局候領之包裹資費減收10元。
以上優惠措施僅得擇一適用。
5. 另國內包裹「特種資費」、「其它資費」仍依原資費表計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