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美國政府公布自本(114)年8月29日起,全面暫停低價商品之小額豁免(de minimis)關稅優惠,致所有價值等於或低於800美元之進口該國郵件,都將面臨關稅之徵收。另依規定運輸承運人(即航空公司)須負責向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繳納關稅。因此,本公司收寄美國商品類郵件時,須先向寄件人收取關稅,俟航空公司繳納稅款後,美國海關方可放行,並交由美國郵政(USPS)遞送。
二、目前本公司尚未提供寄件人預繳關稅服務,且航空公司亦未建立代繳美國關稅之機制,爰自本年8月26日起,本公司暫停收寄發往美國之商品類郵件,詳細郵件種類如下:
(一) 不可收寄:國際商品快捷、國際包裹、國際e小包、國際掛號小包、國際平常小包。
(二) 可收寄:國際文件快捷(請向各郵局索取國際快捷文件封套)、信函、明信片、郵簡、印刷物及新聞紙。
三、本公司代收FedEx、DHL國際快遞業務,因快遞業者具備清關能力且能提供關稅代繳服務,爰仍可持續收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