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存簿/劃撥儲金帳戶申請/變更/終止使用電話語音服務申請書申請/變更/終止使用電話語音服務申請書(A4直印)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電話語音服務存簿/劃撥儲金帳戶申請/變更語音密碼SVR9202022-02-18T07:47:00Z2022-02-18T07:47:00Z2022-02-18T07:47:00Z29395355AZ0交通部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4412628214 申請郵政存簿/劃撥儲金帳戶變更使用電話語音服務申請書終止申請人戶名 聯絡電話電話1 電話2 手機 申請帳號(請勾選帳戶類別)□存簿儲金(14位) □劃撥儲金(8位)國民身分證(法人)統一編號或統一證號印證欄9028 ID領補換紀錄查核作業 □免檢核(或無法檢核)法人負責人姓名 身分證號代理人姓名 身分證號通訊地址 戶籍地址 E-mail 職業 申請人印鑑章儲匯壽險專用章 主管: 辦理存簿儲金 □申請□變更□終止語音密碼 (對帳方式:□電子對帳單□郵寄對帳單) 1634劃撥儲金 □申請□變更□終止語音密碼0329變更存簿個人戶語音對帳單:□電子對帳單 □郵寄對帳單168B申請語音服務確認事項一、申請人得於訂約前攜回本申請書及約定書,審閱期間至少5日。申請人茲聲明已詳閱全部內容並充分瞭解,同意遵照郵局規定申請及使用電話語音服務。二、存簿儲金帳戶申請語音密碼者,請攜帶儲金簿、原留印鑑及國民身分證親至郵局(非通儲戶應親至立帳郵局)辦理;劃撥帳戶申請語音密碼者,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鑑親至付款局或票據交換局辦理。申請本項服務應於郵局營業窗口以密碼輸入器輸入語音密碼後正式啟用各項語音服務,申請人應妥善保管語音密碼,該密碼如於電話語音系統連續輸入錯誤達3次或遺忘密碼時,應依原申請語音密碼之手續重新設定語音密碼。三、郵局對於以電話語音密碼辦理之各項語音服務內容(如查詢帳戶餘額、約定轉帳等),均視為申請人本人親自辦理。四、申請人使用語音服務應負擔之手續費(如跨行轉帳手續費),以郵局所訂標準收取費用,並於申請人帳戶逕為扣收,相關費率調整時,郵局得以發布網路消息或於各地郵局營業廳以郵政消息方式公告周知,不另書面通知申請人。五、申請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郵局得終止提供語音服務:(一)申請人之語音服務帳戶經結清銷戶者。(二)申請人之語音服務帳戶經郵局研判有疑似不當使用之情事者。(三)申請人辦理掛失帳戶止付(含儲金簿、金融卡、網路郵局及電話語音服務)者。以上事項確認無誤 申請人: (簽名或蓋章)代理人 (簽名或蓋章)印證欄1634申請/終止/變更存簿帳戶語音密碼 0329新立終止或變更劃撥語音密碼 168B變更語音對帳單寄送方式保管30年 111.03 ECM00006電話語音服務約定書(下列兩項請務必擇一勾選)□本約定書於中華民國 年 月 日經申請人攜回審閱(審閱期間至少五日),已詳閱全部內容並充分瞭解,申請人同意遵照郵局規定申請及使用電話語音服務。□本人已於簽訂本約定書時審閱並充分瞭解本約定書全部內容。申請人簽名及蓋印鑑章: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 儲匯壽險專用章 主管_____一、申請人茲向郵局申請使用電話語音服務(以下簡稱語音服務),其服務範圍包括帳戶查詢、約定轉帳及郵局依法令得提供之服務等,有關語音服務手續費標準及營業時間、轉帳金額、次數等之限制或增減服務項目,由郵局訂定,如有調整時,申請人願依調整後規定辦理。郵局得以發布網路消息或於各地郵局營業廳以郵政消息方式公告周知,不須另以書面通知申請人。上述服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以申請人本人之帳戶為限,郵局對於以電話語音密碼辦理之各項語音服務內容(如查詢帳戶餘額、約定轉帳等),均視為申請人本人親自辦理。二、存簿儲金帳戶申請、變更或終止語音密碼者,請攜帶儲金簿、原留印鑑及國民身分證親至郵局(非通儲戶應親至立帳郵局)辦理;劃撥帳戶申請、變更或終止語音密碼者,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鑑親至付款局或票據交換局辦理,申請人並得隨時利用電話語音系統自行變更語音密碼,其變更次數不受限制。三、申請人申請語音服務時,即於郵局營業窗口以密碼輸入器輸入語音密碼後正式啟用各項語音服務,申請人同意妥善保管語音密碼,倘因語音密碼洩漏而遭他人盜用、冒用,其衍生之糾紛或損害,概由申請人自行負責;終止使用電話語音密碼即終止本電話語音(含預約轉帳)服務。四、申請人使用與帳戶有關之語音服務項目時,應輸入帳號及自行設定之語音密碼,經郵局電腦自動檢核相符後始得辦理,如申請人語音密碼錯誤達3次時,郵局電腦即自動停止申請人使用電話語音密碼相關服務,該密碼如於電話語音系統連續輸入錯誤達3次或遺忘密碼時,申請人應依原申請語音密碼之手續重新設定語音密碼。五、郵局於每筆電話語音交易指示處理完畢後,即於該系統播放相關訊息,申請人應確認結果有無錯誤,如有不符,應通知郵局查明。郵局應於每月對申請人以平信或電子郵件寄送上月之存簿交易對帳單(該月無交易時不寄)。劃撥個人帳戶之本人存款、自動櫃員機提款、電腦語音本人帳戶間轉帳,水、電、瓦斯、電話費之代繳等,皆不於交易當日印發詳情單,俟有其他交易時一併列印;如無其他交易,則於第一筆交易資料滿一個月後列印。申請人核對後如認為交易對帳單所載事項有錯誤時,應通知郵局查明。 郵局對於申請人之通知,應即進行調查,並將調查之情形或結果覆知申請人。六、電話語音轉帳服務,申請人須事先以書面向郵局申請約定轉帳帳號服務,約定轉入郵局帳戶(存簿與劃撥帳戶合計)或跨行轉入銀行帳戶,各以30戶為限,每次(日)累計轉出限額為新臺幣100萬元。七、申請人每次使用電話語音轉帳,所輸入之帳號及金額,係經申請人核對確認無誤後,始按鍵轉入,一經按定後,交易即屬完成,申請人不得請求郵局更正或退還款項,如因而發生任何糾葛,一切責任概由申請人自行負責。八、申請人使用語音服務如有相關問題,得撥打下列電話向郵局反映:顧客服務中心免付費服務語音專線:0800-700-365;手機請改撥付費電話:04-23542030。 第1頁/共2頁 111.03 ECM00006九、申請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郵局得終止提供語音服務:(一)申請人之語音服務帳戶經結清銷戶者。(二)申請人之語音服務帳戶經郵局研判有疑似不當使用之情事者。(三)申請人辦理掛失帳戶止付(含儲金簿、金融卡、網路郵局及電話語音服務)者。十、電話語音服務系統如因停電、斷電、斷線、電腦系統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不可歸責於郵局之原因致無法操作時,得暫時停止服務,如申請人因此遭致任何遲延或損失,申請人同意無條件免除郵局因而可能涉及之一切責任,惟郵局如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者則不在此限。前項情形,申請人同意順延至障礙事由排除或不可抗力事故消失之營業日,始由郵局進行處理作業。十一、因本契約而涉訟者,雙方同意以郵局總公司或立約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47條或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9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十二、申請人使用語音服務應負擔之手續費,同意郵局得依所訂標準收取費用,並於申請人帳戶逕為扣收。十三、本約定書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及郵局電話語音服務相關規定辦理。十四、本約定書壹式貳份,由郵局與申請人各執壹份為憑。 第2頁/共2頁電話語音服務約定書(下列兩項請務必擇一勾選)□本約定書於中華民國 年 月 日經申請人攜回審閱(審閱期間至少五日),已詳閱全部內容並充分瞭解,申請人同意遵照郵局規定申請及使用電話語音服務。□本人已於簽訂本約定書時審閱並充分瞭解本約定書全部內容。申請人簽名及蓋印鑑章: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 儲匯壽險專用章 主管_____一、申請人茲向郵局申請使用電話語音服務(以下簡稱語音服務),其服務範圍包括帳戶查詢、約定轉帳及郵局依法令得提供之服務等,有關語音服務手續費標準及營業時間、轉帳金額、次數等之限制或增減服務項目,由郵局訂定,如有調整時,申請人願依調整後規定辦理。郵局得以發布網路消息或於各地郵局營業廳以郵政消息方式公告周知,不須另以書面通知申請人。上述服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以申請人本人之帳戶為限,郵局對於以電話語音密碼辦理之各項語音服務內容(如查詢帳戶餘額、約定轉帳等),均視為申請人本人親自辦理。二、存簿儲金帳戶申請、變更或終止語音密碼者,請攜帶儲金簿、原留印鑑及國民身分證親至郵局(非通儲戶應親至立帳郵局)辦理;劃撥帳戶申請、變更或終止語音密碼者,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鑑親至付款局或票據交換局辦理,申請人並得隨時利用電話語音系統自行變更語音密碼,其變更次數不受限制。三、申請人申請語音服務時,即於郵局營業窗口以密碼輸入器輸入語音密碼後正式啟用各項語音服務,申請人同意妥善保管語音密碼,倘因語音密碼洩漏而遭他人盜用、冒用,其衍生之糾紛或損害,概由申請人自行負責;終止使用電話語音密碼即終止本電話語音(含預約轉帳)服務。四、申請人使用與帳戶有關之語音服務項目時,應輸入帳號及自行設定之語音密碼,經郵局電腦自動檢核相符後始得辦理,如申請人語音密碼錯誤達3次時,郵局電腦即自動停止申請人使用電話語音密碼相關服務,該密碼如於電話語音系統連續輸入錯誤達3次或遺忘密碼時,申請人應依原申請語音密碼之手續重新設定語音密碼。五、郵局於每筆電話語音交易指示處理完畢後,即於該系統播放相關訊息,申請人應確認結果有無錯誤,如有不符,應通知郵局查明。郵局應於每月對申請人以平信或電子郵件寄送上月之存簿交易對帳單(該月無交易時不寄)。劃撥個人帳戶之本人存款、自動櫃員機提款、電腦語音本人帳戶間轉帳,水、電、瓦斯、電話費之代繳等,皆不於交易當日印發詳情單,俟有其他交易時一併列印;如無其他交易,則於第一筆交易資料滿一個月後列印。申請人核對後如認為交易對帳單所載事項有錯誤時,應通知郵局查明。 郵局對於申請人之通知,應即進行調查,並將調查之情形或結果覆知申請人。六、電話語音轉帳服務,申請人須事先以書面向郵局申請約定轉帳帳號服務,約定轉入郵局帳戶(存簿與劃撥帳戶合計)或跨行轉入銀行帳戶,各以30戶為限,每次(日)累計轉出限額為新臺幣100萬元。七、申請人每次使用電話語音轉帳,所輸入之帳號及金額,係經申請人核對確認無誤後,始按鍵轉入,一經按定後,交易即屬完成,申請人不得請求郵局更正或退還款項,如因而發生任何糾葛,一切責任概由申請人自行負責。八、申請人使用語音服務如有相關問題,得撥打下列電話向郵局反映:顧客服務中心免付費服務語音專線:0800-700-365;手機請改撥付費電話:04-23542030。 第1頁/共2頁 111.03 ECM00006九、申請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郵局得終止提供語音服務:(一)申請人之語音服務帳戶經結清銷戶者。(二)申請人之語音服務帳戶經郵局研判有疑似不當使用之情事者。(三)申請人辦理掛失帳戶止付(含儲金簿、金融卡、網路郵局及電話語音服務)者。十、電話語音服務系統如因停電、斷電、斷線、電腦系統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不可歸責於郵局之原因致無法操作時,得暫時停止服務,如申請人因此遭致任何遲延或損失,申請人同意無條件免除郵局因而可能涉及之一切責任,惟郵局如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者則不在此限。前項情形,申請人同意順延至障礙事由排除或不可抗力事故消失之營業日,始由郵局進行處理作業。十一、因本契約而涉訟者,雙方同意以郵局總公司或立約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47條或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9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十二、申請人使用語音服務應負擔之手續費,同意郵局得依所訂標準收取費用,並於申請人帳戶逕為扣收。十三、本約定書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及郵局電話語音服務相關規定辦理。十四、本約定書壹式貳份,由郵局與申請人各執壹份為憑。 第2頁/共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