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雙法修正草案」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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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通過《資源循環推動法》與《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
實現「最大化資源循環效益、最小化廢棄物最終處理」之目標
《資源循環推動法》修正重點
1.原《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名稱修正為《資源循環推動法》
2.規劃產品及營建工程之綠色設計原則
3.打造綠色台灣品牌「Green Made in Taiwan」(gMIT)
4.推動循環標誌、循環採購,扶植循環產業
《廢棄物清理法》修正重點
1.強化從產源至最終使用者的全流向管理機制
2.透過建立債權保全程序及加重刑責,遏止任意棄置廢棄物的不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