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帳郵局輕鬆領 掃碼支付抽豪禮(活動期間:114年11月5日至115年4月30日)
入帳郵局輕鬆領 掃碼支付抽豪禮(活動期間:114年11月5日至115年4月30日)活動期間成功入帳普發現金1萬元,並使用該入帳帳戶透過行動郵局或台灣行動支付APP(限郵政金融卡雲支付)於受理TWQR或台灣Pay店家,完成不限金額掃碼支付任1筆,即可參加抽獎,每儲戶限中獎1次。 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 普發現金

  活動期間  

114年11月5日至115年4月30日。 禮物盒

  活動對象  

透過登記入帳直接入帳方式以郵局存簿儲金帳戶領取普發現金並成功入帳之儲戶。

  活動辦法  

活動期間成功入帳普發現金1萬元,並使用該入帳帳戶透過行動郵局或台灣行動支付APP(限郵政金融卡雲支付)於受理 TWQR台灣Pay 店家,完成不限金額掃碼支付任1筆,即可參加抽獎,每儲戶限中獎1次。

註1:每儲戶限獲得1次抽獎機會,若父母/監護人代未滿13歲之未成年人登記且成功入帳者,完成與代領份數相應之掃碼支付交易筆數,亦可額外累計抽獎機會!(最多以5次為限)

舉例:爸爸以本人郵局存簿儲金帳戶完成登記入帳,且為10歲的小順及9歲的小莉代領政府普發現金,並完成3筆不限金額之掃碼支付交易,即可獲得3次抽獎機會。

註2:掃碼支付交易方式不包含感應購物、跨境購物、個人帳戶間轉帳及繳費/稅交易、郵政HCE手機VISA卡、Google Pay、Samsung Pay及Line Pay等APP綁定郵政VISA金融卡(含實體/數位卡)之刷卡交易。

  獎項及名額  

獎項 名額
新光三越商品禮券1萬元 10名
全聯禮券1萬元 10名
統一超商虛擬商品卡1,000元 600名
兩大超商(7-11/全家)2選1購物金100元 4,000名
  • 本活動獎項內容及規格等概以實物為準。
  • 本活動預計115年6月底前以電腦隨機抽出中獎者,並於115年7月15日前在本公司全球資訊網儲匯消息公告中獎名單。
  • 得獎通知與贈品寄送,將依活動結束當月底前,儲戶留存於本公司之通訊資料為準,如有異動請於活動期間內更新完成,以確保得獎通知及贈品得正確寄送。
⚠️ 注意事項
  • 本活動掃碼交易需使用行動郵局或台灣行動支付APP(限郵政金融卡雲支付)進行支付,因掃碼交易失敗、取消、退貨退款等情形,該筆交易將不列入符合活動條件範圍。
  • 若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問題,導致得獎通知未能正常遞送,請逕自與本公司客服聯繫,若於中獎公告日起30日內未自行聯絡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 本活動贈品如遇缺貨或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提供時,本公司保留以其他等值商品替換之權利,並公告於活動網頁,不另行通知。
  • 贈獎簡訊如有遺失、刪除之情形,得於贈獎簡訊發送日起3個月內致電本公司客服中心申請補發;逾期未申請者恕不再補發。
  • 本活動中獎者不得要求將贈品折換現金或兌換其他產品。
  • 儲戶同意其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本活動的資料及紀錄,皆以本公司電腦系統紀錄為準。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參加本活動之儲戶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損毀情況,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儲戶不得因此異議。
  • 本公司就儲戶之資格、交易成功與否等,保有審查權利,經查核若有不符本活動規定者,本公司得取消其參加資格,並得追回贈獎,若有損害,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 對於以偽造、詐欺、冒名或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兌領之儲戶,經查證屬實者,本公司有權排除其參與本活動,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 參加本活動者已充分知悉且同意就本活動提供之個人資料,本公司得於本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參加者個人資料僅供本活動使用,本公司將於活動結束後6個月銷毀(中獎者資料將保管1年),不移作其他用途。
  •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相關規定,獎項價值1,000元至20,010元者應開立免扣繳憑單。
  • 活動辦法、期間及相關詳情,以本公司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司保有暫停、終止或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將公告於活動網站,不另行通知。其他未盡事宜,依本公司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
  • 本活動獎項之寄送僅限臺灣地區(包含金門、馬祖、澎湖),得獎者一旦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被竊,本公司不發給任何補償或證明。
  • 主辦單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4小時顧客服務專線:0800-700-365、手機請改撥付費電話(04)2354-2030。
  • 統一超商虛擬商品卡注意事項:
    1. 本卡發行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2. 本卡適用台灣地區開立統一超商發票之統一超商門市,支付可開立統一發票之商品/服務(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恕於統一超商門市無法使用商品卡購買菸品及代收受業務、受託代銷商品之服務、咖啡行動隨時取之服務)。
    3. 本卡無使用期限,可分次及併卡使用,惟無法重複儲值。本卡採無記名方式發行,如有已使用、被竊、遭盜用、遺失、手機故障等致條碼及卡號無法辨識之情形,恕無法退現、掛失止付或補發。
    4. 本卡可透過臺灣地區開立統一超商發票之統一超商門市、交易明細、統一超商商品卡消費者服務專線查詢餘額。
    5. 本卡售出時已開立統一發票,至統一超商門市兌換商品時開立零值交易明細(零值交易明細僅供核對及退貨使用,恕無法進行發票兌獎)。
    6. 本卡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7. 除重大影響持券人權益之情況外,發行人保留調整電子券記載事項文字之權利。
    8. 統一超商虛擬商品卡消費者服務專線:0800-886-711。如有使用上疑義,請參閱https://www.7-11.com.tw/service/card.asp
    9. 本卡卡面記載之金額,已由新加坡商星展銀行台北分行提供足額履約保證,保證期間屆滿,自動解除全部保證責任。
    10. 本卡為有價證券,如偽造、變造即觸犯刑責。
  • 兩大超商2選1購物金100元(下稱電子券)獎項之注意事項:
    1. 電子券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2. 除重大影響持券人權益之情況外,發行人保留調整電子券記載事項文字之權利。
    3. 電子券無使用期限,面額可多次抵用至餘額為0。
    4. 電子券使用方式及使用期限以票券上標示為準,逾期恕無法使用,亦不重新補發。
    5. 電子券採無記名方式發行,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如有已使用、被竊、遭盜用、遺失、手機故障等致條碼及卡號無法辨識之情形,恕無法退現、掛失止付或補發。
    6. 電子券售出時已開立統一發票,故以電子券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再開立統一發票,如有其他特殊情況,將依相關法規辦理。
    7. 電子券係由Edenred Taiwan新加坡商宜睿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發行。電子券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8. 電子券為有價證券,如偽造、變造即觸犯刑責。
    9. 電子券問題,請洽宜睿客服中心專線02-6639-1012,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10:00至下午6:0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