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件種類
- 國內普通函件(含普通掛號)
互寄地區
- 各地鄉、鎮、市、區互寄
郵遞時效
- 第2、3日投遞(說明3)
服務時間
- 週六、日及國定假日不投遞
說明
1. | 普通郵件假日停止信筒(箱)收件及投遞,故以工作天計算。 |
2. | 普通郵件收攬1次、投遞1次。 |
3. | 普通大宗印刷物至遲於5個工作天內投遞。 |
4. | 離島、偏遠地區受交通、天候...因素限制,投遞時間可能略為延後。 |
5. | 具時效要求之郵件 ,請以限時、快捷郵件交寄,以確保時效。 |
6. | 郵件投信時間如逾信筒(箱)上標示之「收信時間」,該郵件將於次一工作日收攬,投遞時間順延。 |
7. | 臺灣本島與離島地區或島嶼間互寄者3-5工作日,印刷物至遲於5個工作日內投遞。 |
郵件種類
- 國內包裹
互寄地區一
- 本地互寄(說明1)
郵遞時效
- 第2日投遞
服務時間
- 週日及連續假日第2日起不投遞
互寄地區二
- 其餘都市、鄉鎮互寄
郵遞時效
- 第2、3日投遞
服務時間
- 週日及連續假日第2日起不投遞
說明
1. | 本地互寄:同一郵遞區號之鄉、鎮、市、區互寄。 |
2. | 臺灣本島與離島地區或島嶼間互寄者3-5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