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www.post.gov.tw
|
|
郵件業務 快捷業務 國內快捷 業務說明
| |
業務說明 交寄 限制 繳費方式 查詢及補償 |
說明 |
| |
國內快捷郵件指寄往國內快捷送達地區之郵件,郵局收寄後即以航空或路運方式優先處理,於最短時間內送達收件人。快捷送達時間因路程遠近及交通狀況而有不同,寄到收寄郵局本地之郵件,約4小時送達,台北、台中、嘉義、台南、高雄等5大都市航空到達地區互寄及其他縣市與外島互寄等,送達時間請看各地郵局國內快捷郵件宣傳摺頁。 |
交寄 |
| |
(一)大宗郵件可洽郵局簽定特約用戶,交寄數數較多時可以電話通知郵局派員上門收件,也可自行到郵局窗口辦理。 (二)一般用戶則須自行前往郵局窗口交寄。目前各地郵局均已成立「上收中心」,如寄件人所在地區於郵局公告提供上收服務之範圍及收件標準內,可以電話通知郵局派員前往收件。 (三)快捷郵件可裝寄信函、文件、資料、及貨樣商品,但是不得裝寄郵件處理規則第37條所列之禁寄交寄物品,除法令規定之違禁品外,諸如物品性質有傷害或汙染郵件或裝載運送設備之虞者;易燃、易爆裂等危險物品;放射性物品、活生動物、猥褻妨害風化之文件或物品;其他法令規定禁止流通物品或違禁品等。 (四)快捷報值郵件裝寄法定紙幣每件限額新台幣1萬元;不裝寄法定紙幣,每件限額新台幣5萬元。 |
限制 |
 |
每件限重20公斤(寄馬祖快捷限重5公斤)。 |
 |
尺寸限制: 最小尺寸不得小於信函之最小尺度。 最大尺寸任何一邊均不得超過1公尺,長度加長度以外之最大周圍(長×1+寬×2+高×2)合計亦不得超過2公尺。 |
繳費方式 |
|
(一)一般用戶於交寄時,繳納郵資。 (二)大宗交寄客戶可與郵局簽定特約用戶合約後,並先繳納約2個月的預存郵資,以後每次交寄,郵資可以記帳方式於月底一次結算通知客戶於次月初繳費。 (三)大宗特約戶亦可指定統由收件人繳納郵資。 (四)大量交寄,件數較多時,如有需要亦可電話通知郵局派員前往收件。(有關訂約詳情請逕洽各地郵局) |
|
| |
查詢及補償 |
| 查詢 |
(一)請於交寄日起6個月內攜帶原交寄時的執據,向原寄郵(支)局辦理。 (二)本公司提供電腦追蹤查詢服務,請於本網頁(中華郵政公司網站)輸入掛號號碼查詢。 |
| 補償 |
郵件如有遺失、被竊、毀損情事,寄件人得於交寄日起6個月內,持原交寄時郵局給的執據聯向原寄郵局申請補償。 |
|
|
感謝您的蒞臨,若您對中華郵政公司服務有任何建議, 請惠予賜教 |
|
10603台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金山大樓)
(02)23214311、23921310
10603 台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216號(愛國大樓)
(02)23931261、23213625
顧客服務專線:0800-700-365
手機請改撥付費電話: (04)23542030
隱私權保護政策|資訊安全政策聲明
|
|
|
:::
|
|
 |
|
|
www.post.gov.tw
www.post.gov.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