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關消費大眾權益之重大訊息

重大訊息之詳細內容

 

序號

5

發言
日期

970801

發言
時間

上午11點

發言人

蘇天富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
電話

02-23969137

主旨

本公司名稱回復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顧客權益維持不變。

符合
條款

9條第1項第8款

事實
發生日

970801日

說明

本公司名稱於97年8月1日召開第2屆董事會第15次會議決議回復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顧客權益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