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之詳細內容
序號 |
5 |
發言 |
97年08月01日 |
發言 |
上午11點 |
發言人 |
蘇天富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 |
02-23969137 |
主旨 |
本公司名稱回復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顧客權益維持不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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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
第9條第1項第8款 |
事實 |
97年08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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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本公司名稱於97年8月1日召開第2屆董事會第15次會議決議回復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顧客權益維持不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