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期間每日每卡限兌換一次。
限消費當日兌換,簽單金額不得跨店跨日累計贈送,超出之金額無法累計兌換。
贈品兌換需憑郵政VISA金融卡、同卡號消費簽單及銷貨明細表(不含商品禮券、贈品禮券、提貨單、抵用券、二三聯式手開發票及禮券購買憑證)。
圖片僅供參考,贈品以現場實物為準,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使用期限至103年11月30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中華郵政及新光三越保有變更活動辦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依現場公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