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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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
居住正義
再出擊!
房屋稅 差別稅率2.0方案
鼓勵房屋釋出、減少空置,落實居住正義
不會增加房屋出租人稅負
囤房稅改採全國歸戶
各縣市均應按全國總戶數課徵差別稅率
非自住住家稅率調高至2%-4.8%(*特定房屋除外)
一定金額以下全國僅持有一戶自住房屋稅率降為1%
*特定房屋稅率
●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1·5%一2·4%
●建商餘屋2年以內·2%一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