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廣告

行政院「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廣告
行政院「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廣告
留下來,和我們一起打拚!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
確保國人就業下,開放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
111年4月底施行
適用對象
在臺工作6年以上資深移工,或取得我國副學士僑外生,符合薪資技術條件,得經雇主申請從事中階技術工作
開放類別
製造業、營造業、海洋漁撈、農業、看護工及經指定之國家重點產業
工作年限
無年限限制;從事中階技術工作滿5年,得依移民法規定申請永久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