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新聞傳播處「防疫宣導」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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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國COVID-19境外移入病例數明顯上升,入境請遵守檢疫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完整接種疫苗、保持社交距離、不群聚。
2.「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開放下載,詳見衛生福利部官網數位證明專區。
3.12/28至1/10維持疫情二級警戒,除特別情形外出應全程配戴口罩。
4.陪病人數有條件放寬至2人(病人為12歲以下兒童、65歲以上老人、身心障礙等特殊情形者)。
5.第二劑COVID-19疫苗可使用同廠牌疫苗或混打其他廠牌,請經醫師評估後接種。
6.青少年已接種第1劑BNT疫苗且滿12週,即日起可家長陪同至醫療院所接種第2劑。
7.即日起提供已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且滿5個月之民眾,接種COVID-19疫苗追加劑。
8.春節檢疫持續嚴守邊境,落實防疫旅館管控措施,加強訪查及增加公費篩檢次數,並籲請民眾配合入境檢疫措施,盡快完成兩劑疫苗施打。
9.居家檢疫/隔離、自主健康管理者,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等疑似症狀者,不得參加跨年大型相關活動,違者重罰。
10.高齡或有慢性病民眾,建議身體狀穩定後再接種COVID-19疫苗。
11.接種COVID-19疫苗後如身體不適請儘速就醫,並告知症狀發生與疫苗接種時間。
12.請勿散播或轉傳來源不明之疫情及防治訊息,以免觸法。
13.檢疫期間如不適應聯繫衛生局或1922專線安排,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14.自國外入境者,前往檢疫地點均應搭乘防疫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