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性別平權,輕鬆「好生」活」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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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已三讀通過,
打造一個性別有善,鼓勵生育的環境!
生理假:原不併入病假之3日無薪假
產檢假:新增5日有薪
陪產假:將原3日有薪假,增為5日有薪
育嬰留職停薪(含收養未滿3歲之兒童):放寬申請者任職年資要件從滿1年到滿6個月即可
保障女性受僱者的權益
滿足父母照顧幼兒需求
提升婦女生育及勞動率